江苏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行动计划(2017-2020年)》(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09 19:20
分享:

三、扩大农民就业创业促增收

推动农民创业就业,是农民增收的主渠道,必须始终紧抓不放。要统筹城乡就业工作,深入推进农民转型就业,注重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培育农民成为创业致富能手,引导农民由“打工潮”向“创业潮”转变。2017年至2020年,全省每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0万人以上,转移率提高到75%以上,农村“零转移”家庭持续动态清零;每年扶持农民在非农产业成功创业3万人以上,带动就业12万人以上。(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委、教育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

(九)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实施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的农民工学历和能力双提升计划,将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全面纳入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范围,按照核定的补贴标准,采取“先垫后补”方式给予补贴,为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和登记失业农村劳动力提供一次免费培训。2017年至2020年,全省每年培训新生代农民工12万人以上。构建农村乡土人才认定评价体系,培育高级、中级、初级职业农民,对获得紧缺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农民工,按规定给予补贴。对取得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农村籍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全日制大专和本科落实相应待遇。推动企业在聘具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技能等级的农民工,同等享受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资福利待遇。完善“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政策,提高农民工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

(十)拓宽农民转移就业渠道。引导支持省内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和农业新型业态,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延长农业产业链,有效拓展农业就业空间。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着力发展家政、养老、护理等生活性服务业,大力发展特许经营、金融租赁、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旅游休闲、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扩大农民就业机会。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农户、农村低保家庭和“零转移”家庭劳动力,实施“一对一”就业援助,按规定给予岗位或社会补贴,采取政府购岗托底安置和企业吸纳相结合的方式,帮扶其实现就业。支持鼓励农民通过各类对外投资合作渠道合法出国务工,加大对外派劳务农民适应性培训力度,有效提升其就业能力。建立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对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外出务工就业、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等需要一定工作成本的农村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酌情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对就业创业家庭人均收入超出低保标准、但低于2倍标准且主动申报退出低保的农户,采取缓退方式鼓励劳动自立。对经工商登记注册从事电子商务的农民工,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要明确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的具体措施。

(十一)支持农民创业创新。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将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创业基地运营经费、场地租金等补贴政策覆盖到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鼓励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农民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提高至30万元,贷款期限延长至3年;对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并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贴息。进一步降低创业担保贷款门槛,贷款10万元以下、由创业基金担保的,以及被选树为市级以上创业典型的,经综合评估后可取消反担保。农户的承包土地经营权或住房财产权经价值评估和登记备案,可用作反担保手段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贴息。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行动计划,建设创业培训辅导师资队伍,对有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民开展创业培训并按规定纳入培训补贴范围。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大力推广“互联网+”创业培训模式和“一村一品一店”网络平台创业新经验,增加电子商务、网络创业等培训内容,提高农民创业培训效果。对专业机构、科技社团、社会力量开发的农民创业培训项目,经评估认定后依据相关规定纳入政府购买创业服务成果范围。加快推动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向农村基层延伸,搭建广覆盖、多层次的创业服务体系。建立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创业项目开发制度,加强农民创业项目征集与培育衔接、推介与孵化联动,提高创业成功率。到2020年,新建20个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对促进创业成效明显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孵化补贴。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