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布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主要存在风险分析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0-10-10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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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各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74.75万元、913.58万元、1,617.04万元和3,205.81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55%、14.80%、19.39%和27.86%,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分别25.02万元、48.24万元、85.78万元和169.49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分别占总额的99.88%、99.91%、99.86%和99.88%,占比较高,且公司客户信用情况良好,但随着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仍有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信用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汇率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为3,427.66万元、4,411.32万元、6,347.12和6,928.1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为73.91%、64.16%、62.84%和71.21%。公司汇兑收益分别为-64.30万元、143.40万元、113.77万元和97.56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9.54%、11.94%、9.01%和1.99%。公司与境外客户的交易主要通过外币进行结算,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机制改革的加速,未来人民币汇率可能会受到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而存在较大幅度的波动,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合理控制汇率变动风险,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5)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及2020年1-6月,发行人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如果未来百普赛斯不再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不能继续享受所得税优惠税率,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此外,如果未来国家主管税务机关对上述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作出调整,也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六)法律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的运营规模持续扩大,对发行人的治理水平及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发行人在经营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业务,存在可能因经营不合规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七)发行失败风险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若本次发行时有效报价投资者或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数量不足法律规定要求,或者发行时总市值未能达到预计市值上市条件的,本次发行应当中止。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发行人价值的判断、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本次发行存在认购不足或者发行后总市值未能达到预计市值而发行失败的风险。

(八)其它风险(

1)募投项目未如期实施的风险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拟投向研发中心建设、营销服务升级等项目。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序推进以及募集资金的合理运用,发行人需制定合理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规划、妥善组织人员有条理推进、严格实施及有效管理。如发行人在实施过程中组织和管理能力不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无法如期实施,无法实现预定的研发或市场目标。

(2)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分别为11.00%、18.66%、29.61%和37.82%,逐年上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提高,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在短期之内不能为发行人带来预期的增量效益,则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面临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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