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5-30 10:00
分享:

四、申请创建数量、程序和中央财政支持政策

(一)申请创建数量。2018年,根据各省(区、市)2016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确定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申请数量。总产值6000亿元及以上、6000亿元以下的省(区、市),分别按2个和1个控制数申请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超报不予受理。计划单列市名额计入省指标,由所在省统筹安排申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和广东省农垦总局可单独申请创建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二)申请创建程序。按照由产业园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省级农业和财政厅(委、局)核报省级政府同意后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的程序,开展申请创建工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和广东省农垦总局直接上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按照高标准、少而精、宁缺毋滥的要求,组织竞争性选拔。符合创建条件的,经公示后可批准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经一定时间建设达到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标准的,可认定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三)中央财政支持政策。根据产业园相关因素,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认定创建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给予适当支持。为体现激励约束、强化地方责任,奖补资金分期安排。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建立“能进能退、动态管理”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考核管理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给予奖补资金,并按规定撤销创建资格;对绩效考核成绩突出的加大奖补力度。

各省(区、市)应于2018年5月25日前报送申报创建材料(附电子文档光盘,一式7份,其中5份报农业农村部、2份报财政部),超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应包括产业园主导产业、规划布局、建设现状(生产+加工+科技+营销、绿色发展、带动农民、支持政策、运行管理机制等情况),创建思路、创建重点任务、创建举措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专项建设规划及批复文件,同时填报《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请创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农业农村部发展计划司、财务司、财政部农业司联系。

附件: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请创建基本情况表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2018年5月7日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