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8年度实施计划(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5-25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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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近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8年度实施计划》,2018-2020年,规划期内商品住房新增安排建设任务目标剩余20.8万套,平均每年约6.9万套,用地供应任务目标剩余278.4公顷,平均每年约92.8公顷,以城市更新存量用地供应为主。

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8年度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制度体系,推进全市住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均衡发展,根据住房建设部有关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编制导则要求,以及《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6-2020)》、《深圳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稳市场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安排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全市人口、资源等现状,制定本年度实施计划(含深圳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2018年度行动计划)。

一、“十三五”规划指标落实情况评估

(一)2016-2017年住房建设目标已完成情况

“十三五”住房建设规划提出2016-2020年新增安排筹建住房75万套,其中新增安排建设商品住房35万套(新供用地建设2.5万套、城市更新建设26万套、征地返还用地建设6.5万套),新增安排建设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21万套(新供用地建设4万套、城市更新规划配建13万套、产业配套用房与拆迁安置等建设4万套),新增安排筹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19万套。

2016-2017年度,累计新增安排建设商品住房14.2万套,完成“十三五”规划指标40.6%,其中新供用地建设1.08万套、城市更新建设6.95万套、征地返还用地建设6.17万套;累计新增安排建设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9.4万套,完成“十三五”规划指标44.8%,其中新供用地建设3.09万套、城市更新规划配建3.62万套、产业配套住房建设2.7万套;累计筹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6.9万套(表1)。

表1:“十三五”住房规划新增安排建设完成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套

项目类型 规划目标 累计 2016 2017 差额
商品住房 新供用地建设 2.5 1.08 0.66 0.42 1.42
城市更新建设 26 6.95 3 3.95 19.05
征地返还用地等建设 6.5 6.17 0.76 5.41 0.33
合计 35 14.2 4.42 9.78 20.8
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新供用地建设 4 3.09 1.19 1.9 0.91
城市更新规划配建 13 3.62 1.32 2.3 9.38
产业配套住房等建设 4 2.7 1.5 1.2 1.3
合计 21 9.41 4.01 5.4 11.59
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筹集 19 6.9 0.8 6.1 12.1

(二)2016-2017年住宅用地供应目标已完成情况

“十三五”住房建设规划提出2016-2020年供应住宅用地800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566公顷(新供用地36公顷、城市更新用地430公顷、征地返还用地100公顷),安排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234公顷(新供用地54公顷、城市更新规划配建折合用地120公顷、拆迁安置与产业配套住房等用地60公顷)。

2016-2017年度,累计供应商品住房用地287.6公顷,完成“十三五”规划指标50.8%,其中新供用地23.5公顷、城市更新用地130.6公顷、征地返还用地等133.5公顷;累计安排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157.2公顷,完成“十三五”规划指标67.2%,其中新供用地74.5公顷,提前三年超额完成规划目标,城市更新规划配建折合用地43.4公顷,产业配套住房折合用地等39.3公顷(表2)。

表2:“十三五”住房规划用地完成情况一览表

单位:公顷

项目类型 规划目标 累计 2016 2017 差额
商品住房 新供用地 36 23.5 14.6 8.9 12.5
城市更新用地 430 130.6 49.3 81.3 299.4
征地返还用地等 100 133.5 19.7 113.8 ——
合计 566 287.6 83.6 204 278.4
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新供用地 54 74.5 25.1 49.4 ——
城市更新规划配建折合用地 120 43.4 18.4 25 76.6
产业配套住房折合用地 60 39.3 23.3 16 20.7
合计 234 157.2 66.8 90.4 76.8

(三)2018-2020年度剩余目标情况

按“十三五”住房规划目标,规划期内商品住房新增安排建设任务目标剩余20.8万套,平均每年约6.9万套,用地供应任务目标剩余278.4公顷,平均每年约92.8公顷,以城市更新存量用地供应为主。

规划期内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新增安排建设任务目标剩余11.6万套,平均每年约3.9万套,用地安排任务目标剩余76.8公顷,平均每年约25.6公顷,通过新供应用地、城市更新规划配建、产业配套住房建设等多种渠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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