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4-13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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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推广智能投递设施。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快件(信包)箱等自助设施,简化投递服务终端设置备案手续,加快社区、高等院校、商务中心、地铁站周边等末端节点布局。支持各级政府将传统信报箱智能化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动邮政普遍服务与快递服务一体化、智能化。对在运营的投递服务终端设备,由省商务厅根据投递量给予运营方一定补助。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邮政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二、鼓励快递末端集约化服务。鼓励快递企业开展投递服务合作,建设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开展联收联投。大力推进快递服务进机关、进园区、进商场、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的“六进”工程。鼓励快递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连锁商业机构、便利店、物业服务企业、高等院校开展合作,促进快递末端配送、服务资源有效组织和统筹利用,提供集约化配送、网订店取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

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

十三、提高科技应用水平。鼓励快递物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升快递物流装备自动化、专业化水平,支持大数据、云计算、机器人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领域应用,对于信息化建设项目,由省经信委按项目投资额给予一定补助。加强位置服务、物联网、安全监控、仓储管理、分拣配送、数据集中管控等服务快递物流发展的基础平台建设,推动相关基础平台向快递物流企业开放,实现基础平台与相关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给予经省发改委、数字办认定的重点平台一定补助。鼓励金融机构为快递物流企业购置大型设备和智能设备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引进智能装备的,承租企业所在地政府对融资租赁服务提供方按租赁标的物总额给予一定补助。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经信委、邮政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四、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加强快递物流标准化工作,参与国家推动建立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各环节数据接口标准相关工作,加快制定推进设施设备、作业流程、信息交换一体化的地方标准。对主导制定或参与制定快递物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行业协会或企业,由省标准化专项资金给予资金补助。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加强系统互联和业务联动,共同提高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水平。鼓励建设快递物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创新应用,引导社会资源参与快递配送等服务,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供需信息实时共享和智能匹配,由省经信委按平台投资额给予一定补助。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厅、质监局、邮政管理局

十五、推动供应链协同。鼓励仓储、快递、第三方技术服务企业发展智能仓储,延伸服务链条,与电商企业、制造企业的管理系统深度融合,促进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无缝衔接和高效流动,对于为我省电商企业提供仓配一体化服务、优化电商企业供应链管理的企业,由省商务厅根据业务量给予一定补助。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厅、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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