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0年)(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4-03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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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金融服务产业集群。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及投资贸易便利,推动金融改革创新。推进以跨境交易为核心的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集聚,促进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创新,着力增强金融服务功能。

1.跨境金融服务。重点发展跨境人民币结算、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跨境电子商务结算、离岸结算等业务。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推动金融机构不断优化、完善、创新跨境结算金融服务。推动券商、保险、期货经营机构按照规定开展跨境证券、保险、再保险及离岸期货业务。

2.国际要素市场。推动重庆自贸试验区与境外开展双向人民币融资,积极探索开展金融市场跨境双向投资。依托金融开放创新措施,按照国家规定探索推动设立各种面向国际投资者的要素市场及功能性平台,推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各类交易平台开展大宗商品跨境交易。支持保险资产登记交易平台、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等交易平台探索推出面向国际投资者及离岸投资人的业务和产品。

3.专业金融。重点发展以船舶融资、航运保险(船舶险、货运险)、航运衍生品等场外交易为主的航运金融,发展以贸易信贷、信用担保、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服务为主的贸易金融,发展以支付结算、融资、理财及保险业务为主的互联网金融。

4.金融机构体系。引进不同层级、功能及类型的金融机构入驻。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境外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金融机构。鼓励证券经营机构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或专业子公司。支持设立内外资再保险、外资健康保险、国际多式联运物流专业保险等新型保险组织,以及保险经纪、保险代理等专业性保险服务机构。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打造融资租赁跨境资产交易平台。集聚跨国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发展资产和财富管理公司等机构,拓展资产管理功能。

(五)专业服务产业集群。

着重提升专业服务发展水平,助推重庆服务贸易发展,增强集聚带动效应。

1.中介服务。发展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律师服务、资信调查、旅游、人才中介、工程设计、建筑、检测等服务业。加强律师行业的中外合作,探索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模式;推动外资资信调查公司加快落地;引进外资人才中介机构,加强人才信息网络、推荐、招聘、测评等服务;鼓励外资企业以独资、合资等多种形式参与工程设计和建设;发展第三方产品检验检疫及检测服务,推动产品认证服务领域开放。

2.社会服务。引入国际高端医疗品牌,鼓励外资投资国内相对短缺的专科诊所(康复、肿瘤、血液透析)。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利用保税优势,发展进出口药品、医疗器械、高端检测仪器等健康服务产品的展示交易。引入国外优质教育培训品牌,发展合作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鼓励开展中外联合办学,引入国际知名教育机构,设立外籍人员子女就读的国际学校。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创业辅导、信息咨询、技术支持、融资担保、成果交易、检验检测认证等公共服务。

3.研发设计。引进国内外知名独立研发、设计机构,支持各类创新主体与研发机构;推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开放共享,提高科研资源使用效率。设立区域联合研发和配套协作平台,提高装备设计、制造和集成能力。鼓励各地区高校、科研院所打造创新创业平台,发展新型创业孵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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