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合作共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工作方案(2018—2020年)》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3-05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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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抓落实责任制,完善重要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层面对南向通道的政策和项目支持,强化部门间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一)建立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渝桂黔陇四省区市合作共建中新南向通道框架协议》实施工作,落实好“商务部+渝桂黔陇”合作机制。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形成联动机制,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在南向通道沿线省区市和东南亚投资创业;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开展阶段性情况问题总结分析,适时评估、检查合作成效,明确下一阶段工作着力方向和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建立健全跨区域合作机制。

(二)强化政策扶持。各地各部门要抢抓“一带一路”和西部大开发政策机遇,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促进要素功能完善,破解发展瓶颈制约,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资源开发利用、产业核心技术研发、合作平台建设等领域加大政策倾斜。省级财政要将中新南向通道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行物流补贴列入年度预算,逐步实现市场化运营;积极探索公路、铁路与港口、口岸无缝衔接,开展资源信息共享等方面创新合作,形成快捷便利信息互联互通能力。

(三)密切联系配合。建立我省与重庆、广西、贵州对口部门合作交流机制,加强日常沟通、联系、协调等工作,共同开展南向通道战略规划编制以及南向通道合作领域和重大项目研究工作,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共同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政策支持,联手申报相关国家级建设项目。

(四)提升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南向通道宣传报道和推介活动,发挥我省驻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印度等商务代表处和民间机构作用,在国内外举办形式多样的推介会;利用民间智库、知名专家、行业商协会和贸易投资促进机构等第三方智力机构作用,通过论坛、峰会、对接洽谈会等形式,持续扩大南向通道影响力,努力提升社会和市场对通道的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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