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棉花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 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1-1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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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学合理划定“两区”

科学确定划定标准。“两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河湖平原区连片面积不低于2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5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水稻和油菜籽、棉花的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两区”划定;受重金属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较严重且未列入治理规划的耕地不得划入。在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棉花生产保护区内划定的相对集中连片耕地,应具有明确的经营主体、管护主体或能够进行统一生产管理。单个“两区”片块可跨越村组区域界线,但原则上不得跨越乡级行政区域界线。

统筹谋划划定工作。“两区”划定工作以县为基础推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规划情况,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统筹谋划“两区”划定工作。

摸清划定区域情况。“两区”划定采取内业、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各县市区在摸清区域地块情况的基础上,推动开展划定工作。首先,搜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有关图件、影像等数据资料,结合国土资源部门最新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永久基本农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参照有明显标示作用的线状地物、自然地貌、人工地物界线、行政区域界线以及权属界线等,确定“两区”划定的初步区域范围,开展图上作业。其次,实地调查核对划入“两区”片块、地块的情况,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最后,修改完善“两区”划定图斑,形成准确的图斑和数据,确定“两区”地块、片块边界和“两区”范围。

形成全面划定成果。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规程有关要求,做好“两区”划定数据的测绘搜集,开展上图入库、建档立册,并逐级汇总地块图斑及信息,形成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信息系统。各县市区每季度将“两区”划定地块图斑和数据汇总,逐级报送市级、省级农业部门。省农委要建立“两区”划定和管理大数据系统,在加强数据安全保障,保证“两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推进成果的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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