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发布碳排放达峰行动五年计划:到2022年新能源汽车达4万辆(附解读)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1-04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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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生态蓝网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到2022年,完成20个以上湖泊公园或者湖泊绿地建设,新建20公里以上沿江江滩生态绿洲。推进沉湖、上涉湖、涨渡湖、武湖、草湖等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保护恢复,建成国际重要湿地1处、省级及以上保护区3个、市级保护区2个。加快蔡甸区后官湖,江夏区安山、藏龙岛,东西湖区杜公湖等国家湿地公园以及蔡甸区索子长河、桐湖,江夏区潴洋海,黄陂区木兰花溪等省级湿地公园建设,推进湿地生态功能修复,建成国家湿地公园5个、省级湿地公园4个。

实施山体修复及山体公园建设工程。推进外环线以内黄陂区露甲山、蔡甸区横山、青山区叽头山等12座共3980亩破损山体的生态修复,建成汤家山、锅顶山、仙女山、硃山、将军山、叽头山等山体公园。

低碳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通过加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低碳节能智慧管理系统建设、开展低碳相关标准建设,不断提高低碳基础能力,夯实碳减排的基础。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将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指标纳入全市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土地利用变化、林业碳汇、废弃物处理等领域,适应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要求和政府目标考核要求的统计体系。实现市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常态化,在2018年底之前启动区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

建设低碳节能智慧管理系统。到2022年,低碳节能智慧管理系统基本覆盖全市主要用能单位,实现对全市主要用能单位能源消费、碳排放情况的实时监控、分析、预警。

制定低碳相关标准。研究制定武汉市重点行业、重点产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耗限额地方标准,强化标准实施,促进企业碳减排和能效提升。

低碳发展示范工程。通过建设近零碳排放、“五十百”低碳、低碳科技创新等示范工程,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宣传作用。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以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花山生态新城等为载体,以低碳生产、低碳生活、低碳服务为主要内容,开展国家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生态链,形成可复制的样板工程。

实施“五十百”低碳示范工程。开展低碳企业、低碳机关、低碳校园、低碳医院等低碳单位试点,建立低碳单位评价标准、指标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到2022年,在全市创建5个低碳示范城(园)区、10个低碳示范社区、100家以上低碳示范单位。

开展低碳科技创新示范。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加大低碳技术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力度,搭建低碳科研平台。鼓励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低碳技术领域的自主创新,将其作为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优先列入各类科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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