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
来源: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 发布日期:2017-12-26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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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提升城乡配送管理水平

13.加强仓储规划保障。将城乡配送仓储设施建设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并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交通、商贸流通和物流业发展规划紧密衔接,以规划保障城乡配送网络建设。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强化政策支持措施与规划的衔接配套,引导企业依规、有序建设仓储配送设施。

14.加强设施衔接配套。合理设置城市配送所需的公用仓储、配送车辆停靠、装卸、充电等配套设施和场地。完善城市商业区、居住区、高等院校和大型公共活动场地等项目装卸设施、停车场地、充电桩的配套建设并强化实施监督。

15.加强车辆通行管理。组织城乡配送需求调查,综合评估城市环保、拥堵与配送实际的客观要求,科学配置进城车辆资源,探索发展城乡配送公交化运行模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运输、配送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城市配送车辆分类管理机制,按照保障需求、便利通行、分类管理、适度调控的原则,保障配送车辆的城区通行与停靠需求。

三、重点工程

(九)城乡配送网络建设工程

适应全渠道流通和供应链深度融合的趋势要求,优化仓储配送网点布局,促进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网络衔接。引导仓储、邮政、快递、批发、零售、电商等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共建共用社会化配送中心。鼓励地方政府整合利用城市商业网点、快递网点、社区服务机构等设施资源及农村商贸、交通、邮政、快递、供销等网络资源,建设公共末端配送网点。鼓励经营规模大、配送品类全、网点布局广、辐射功能强的骨干企业,联合相关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联盟与协同体系,构建城乡一体、上下游衔接、线上线下协同的物流配送网络。

(十)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

建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配送运力调控、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负责配送需求引导、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通行管理的协同工作机制,推进城乡货运绿色创新发展。在城市中心城区周边、农村县乡等交通便利地区,统筹规划建设具有干支衔接功能并组织共同配送的大型公共货运与配送综合体。完善城市配送车辆便利化通行政策,探索建立城市配送车辆分类管理机制。推动城市配送车辆标准化、专业化发展,推广新能源配送车辆并给予通行便利。推动运输组织方式创新,支持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带托运输等高效运输模式。在商业街区、大型商圈、居民社区、高等院校等场所合理设置城市配送所需的停靠、充电、装卸、夜间配送交接等设施。推动城乡货运与配送全链条信息交互共享,促进整合各方资源,形成集约高效的城乡货运组织链条。(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部、商务部负责)

(十一)技术与模式创新工程

推动现代物流技术和装备的创新与应用,推广使用标准托盘、周转箱(筐)、配送车辆等,推动城乡配送各环节高效衔接。推动将绿色包装纳入资源回收政策支持范畴,减少包装物料用量,研发生产可循环使用和可降解的包装材料。大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与物联网等技术在城乡高效配送中的应用,推动智慧仓配网络与平台建设。创新配送模式,发展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多种形式的集约化配送,发展共享物流、智慧供应链等新业态,发展夜间配送、分时段配送。(商务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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