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中西部县城数字影院建设发展的通知》(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2-13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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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12月13日,国家电影资金办发布《关于支持中西部县城数字影院建设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单厅影院,全年放映天数不少于120天、放映场次不少于240场、票房不低于10万元的,资助金额10万元。双厅影院,全年放映天数不少于200天、放映场次不少于800场、票房不低于20万元的,资助金额13万元。三厅及以上影院,全年放映天数不少于300天、放映场次不少于1500场、票房不低于30万元的,资助金额15万元。


关于支持中西部县城数字影院建设发展的通知

电专办字【2017】40号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管委会:

为推动电影放映市场均衡发展,扶持贫困地区县城影院,满足群众观影需求。根据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91号)(简称“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财教[2016]4号)(简称“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管委会”)研究决定:对全国中、西部县城新建或改扩建的影院进行资助。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西部地区(含国务院规定全面比照享受西部开发政策的地区)县城(县级市)新建(改扩建)影院(简称“影院”)的资助条件与标准:

1.对新建影院资助:2016年1月1日(含)以后正式营业的、不少于三个放映厅,使用2K以上(含2K)数字放映机,且总座位数不少于200个的新建影院,每厅资助10万元,资助总金额不高于30万元。

2.对改扩建影院资助:对已有一个或二个放映厅的影院,资助其增加至三个放映厅。具体为2016年1月1日(含)后新增加放映厅并营业的,且增加的放映厅使用2K以上(含2K)数字放映机、每厅座位不少于30个(含)。每增加一个放映厅资助10万元,资助总金额不高于20万元。

二、国务院扶贫办明确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且城镇人口三万以下(含)(以县人民政府或统计局前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为准)的县城新建(改扩建)影院,2017年后,根据其运营状况和票房情况,符合下列条件的,还可以申请相应资助。

1.单厅影院,全年放映天数不少于120天、放映场次不少于240场、票房不低于10万元的,资助金额10万元。

2.双厅影院,全年放映天数不少于200天、放映场次不少于800场、票房不低于20万元的,资助金额13万元。

3.三厅及以上影院,全年放映天数不少于300天、放映场次不少于1500场、票房不低于30万元的,资助金额15万元。

享受本项资助的影院,其资助期限不高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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