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促进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意见》(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1-2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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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日前,安徽省发布了《关于促进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中提到,省重点扶持建设原种场、祖代场,打造国字号育种品牌;市、县重点支持建设各级扩繁场,提升其供种能力。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祖代以上种禽年存栏不低于50万套,父母代不低于950万套,家禽良种化率达95%以上。加强冷链基础设施建设,市、县政府要引导有条件的商场超市、肉品经销商、配送中心参与禽产品冷链配送业务。以下为具体内容: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促进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省是禽业大省,禽业是全省农业经济的重要产业,在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禽业疫病、市场风险、发展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制约全省家禽业可持续发展。为促进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家禽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的要求,推进家禽业生产稳步发展,突出规模健康养殖、禽产品加工业发展,转变禽产品供应方式,建立安全禽产品经营新模式,努力构建我省家禽业发展新格局。力争到2020年,全省规模养殖比重达80%以上;改造提升家禽屠宰加工业,规模化集中屠宰加工比重达80%以上,逐步形成安徽地方特色的禽产品品牌;16个市建立质量可控的冰鲜家禽产品冷链供应体系,活禽交易市场全面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管理制度。

二、主要任务

1.稳定发展禽业生产。启动实施肉鸡、蛋鸡遗传改良计划,逐步完善家禽良种繁育体系。省重点扶持建设原种场、祖代场,打造国字号育种品牌;市、县重点支持建设各级扩繁场,提升其供种能力。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祖代以上种禽年存栏不低于50万套,父母代不低于950万套,家禽良种化率达95%以上。(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配合单位:省环保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2.提升标准化水平。以提升标准化禽舍、推广自动化设备为重点,按照“品种优质化、养殖设施化、防疫制度化、粪污资源化”的要求,引导分散饲养向规模化养殖转变。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新建或改造适度规模的家禽养殖场1200家以上,其中省部级家禽示范养殖场100家,总数达370家以上。(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配合单位:省环保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3.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认真组织实施我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推广资源化利用模式,促进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健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建立养殖污染监管制度,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确保资源化利用各项措施见到实效。力争到2020年底,规模化家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省环保厅;配合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4.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严格动物防疫条件许可审查,落实安徽省H7N9剔除计划实施方案。依法加强养殖、屠宰等环节的检疫监管,规范出证上市,建立动物卫生档案。扩大对规模养殖场的监测排查范围,加大疫病高发季节监测频次,密切掌握疫情动态。强化养殖场户疫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其建立和落实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配合单位:省卫生计生委,各市、县人民政府)

5.优化家禽屠宰厂布局。市、县政府要统筹做好家禽屠宰厂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因地制宜整合和改造升级现有屠宰厂、城区周边的代宰场(点)。没有家禽集中屠宰厂的市,要引导鼓励本地家禽养殖企业拓展产业链条开展屠宰加工,或引进知名屠宰加工企业与本地相关企业合作,并给予用地等政策支持。省集中支持建设3-5家起点高、规模大、机制新的现代化屠宰加工企业。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年集中屠宰加工量达6.5亿只以上。(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配合单位: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6.推进家禽业产业化发展。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发展,组建家禽业产业化联合体。结合产业扶贫政策的实施,帮助贫困户与龙头企业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家禽养殖实现脱贫。引导帮助养殖场(户)与屠宰加工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形成利益共享机制。支持本土企业同国内外知名企业、知名品牌合作,引进管理、技术,扩大生产规模,发挥规模效益。(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配合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7.加强冷链基础设施建设。市、县政府要引导有条件的商场超市、肉品经销商、配送中心参与禽产品冷链配送业务,支持建设城区农贸市场冰鲜、冷冻禽产品专卖区,改善经营环境。支持禽产品加工企业建设冷库,配备使用各种新型冷链物流装备,完善产地预冷、保鲜运输等设施,扩大冰鲜、冷冻产品的配送范围。(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委;配合单位: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8.大力推行冰鲜禽产品上市。按照“政府组织、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冰鲜上市”的要求,大力推行冰鲜禽产品上市,切实转变现有禽产品供应方式,引导改变消费习惯。合肥、芜湖、安庆、马鞍山、铜陵市要全面推行禽产品冰鲜上市,对主城区内人口密集的农贸市场,逐步取消活禽交易。暂时不能取消活禽交易的,要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卫生安全。其他市要逐步提升冰鲜禽产品的市场份额。县城及乡镇农贸市场要逐步降低活禽交易量。(牵头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农委;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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