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0-31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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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将推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和争创特优区作为发展农业、造福农村、富裕农民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协调,抓好落实。各省(区、市)要统筹推进国家级特优区的创建与申报、省级特优区的创建与认定工作。各地要成立政府负责同志牵头、行业部门具体落实、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组织协调机制,编制特优区发展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制定特优区管理细则,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大对特优区建设的支持。要积极引导特优区内的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普通农户充分参与特优区创建工作,形成高位推动、上下联合、多方共建的创建机制。

(二)加大政策支持

1.加大对特优区建设的投入。建立健全与事权和责任相适应的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地方按照政策规定整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力量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区域,完善产业链条,补短板、强优势。鼓励各省充分利用已有的相关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重点支持特优区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以特优区为重点,打造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大力实施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和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

2.创新特色产业金融政策。鼓励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结合职能定位,在业务范围内对特优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支持,鼓励商业银行针对特优区内新型经营主体开发低息、中长期贷款产品,对授权使用“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称号的企业予以增信。鼓励地方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担保基金,为特优区内的龙头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将特色农产品纳入地方农业保险支持范围,探索开展特色农产品生产收入保险试点。

3.完善特优区用地政策。特优区内用于特色产业发展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按设施农用地管理。特优区各县(市、区、旗)根据实际情况,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用于特优区内特色主导产品的加工、仓储、物流等设施建设,并优先审批。

(三)完善支撑体系

1.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落实国家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财政税收、项目支持、用地、金融、保险等政策。在特优区内,重点鼓励、扶持和引导一批从事特色农业产业的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动普通农户连片种植、规模饲养,提供专业服务和生产托管等全程化服务。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重组及合资合作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发挥龙头企业的资金、技术、品牌和管理优势,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跨区域组建产业协会、产业联盟和产销集团,形成资源集中、生产集群、营销集约的格局。深入推进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产业化示范基地、农业示范服务组织创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强化技术研发推广。落实新修订的《种子法》,做好特色农产品品种登记和保护,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新品种的引进和选育。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要加强对特色农产品的技术研发,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加强对特色农产品的科技支持。整合国家和地方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力量,加强基础性、公益性科研和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攻关。促进高校及科研院所与特优区生产经营主体共建技术创新平台,加快成果转化应用,面向市场需求合作开发新产品。

3.完善标准体系。实施特色农产品生产标准制定和提升行动,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涵盖特色农产品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加快制修订一批与特优区内特色主导产品相关的标准。特优区要率先执行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制订和完善企业标准。优先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加强国际标准的跟踪、研究和转化,推动与国际标准的接轨。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带动标准化生产进村入户。

4.着力强化人才建设。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工作。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充分利用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培训力量,提升特优区内生产者的科学生产、绿色生产观念,提高生产者科技素质、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在特优区内,建立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引导有志投身特色农业产业建设的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含林业企业),为特色农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提升发展活力。

(四)维护公平竞争

根据特色农产品市场监管特点,完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囤积居奇、串谋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维护特色农产品市场正常运行秩序。将假冒、故意侵犯特优区公用品牌商标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落实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健全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加大对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加强特色农产品的抽查检验力度,提高企业违法侵权成本。整合特色农产品市场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特优区和特色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定期发布市场、生产、加工、科技和政策法规等相关信息,对特色农产品供求形势开展风险监测与预警,促进特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加强宣传推广

认真总结各地创建特优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交流平台,注重典型带动,推广先进经验,扩大社会影响,为特优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宣传途径,灵活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有机融合,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宣传特优区创建工作,提升特优区的知晓率、美誉度。加大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品牌的宣传和推介力度,推进在各大电商开辟特优区品牌专栏,每年开展各种类型的品牌宣传推介活动,鼓励各类特优区品牌参加国内外的展览展示和推选评比,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品牌价值,逐步形成培育品牌、推介品牌、塑强品牌的良性循环,提高消费者对特优区品牌的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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