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实施方案》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9-05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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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构建辐射“一带一路”国家的东北亚物流中心,推动东北亚重要国际中心城市建设。

48.推进多式联运、融合发展,构筑联通内外、便捷高效的综合运输大通道。整合公路、铁路、航空、海运等资源,依托国际运输通道,搭建国际物流平台,推进中欧、中亚班列发展。积极融入国际物流体系,构建一体化、网络化、标准化、信息化的多式联运系统。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主体,坚持外引内联,深度整合物流资源,大力发展保税物流、空港物流、集装箱物流,全力搭建一体化联动、线上线下互动的第三方物流和交易平台。完善多式联运运输组织一体化解决方案,加快多式联运货运枢纽、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保税仓库建设,推动多式联运在单证、货物流转、报关、查验、征税、结汇、退税、费率等方面统一,探索实行“一票到底”的联运服务,研究应用电子运单,提供全程无缝衔接的一体化运输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市交通局、外经贸局、沈阳港集团、沈阳铁路局、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海关、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大数据管理局)

49.加快“沈阳港”建设,联合构建公铁海航联运的国际物流母港。以“沈阳港”为平台,以构建国际物流通道为载体,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打造以沈阳为核心的集陆港、海港、空港功能于一体的东北亚乃至欧亚国际物流中心,促进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汇聚和货值落地。探索“沈阳港”与营口港业务及股权合作,推进港口业务前移,逐步实现货代、仓单管理、监管服务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局、沈阳港集团、沈阳铁路局、沈阳海关、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交通局)

50.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水平,提升中欧班列运行品质和国际影响力。推进中欧班列起(终)点站移位新建工作,将沈丹铁路吴家屯车站更名为沈阳自贸区站,打造中欧班列综合服务体系中的重要枢纽节点。推进综合物流基地项目建设,依托中欧班列拓展国际配送、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等经营领域,实现中欧班列开行数量、运量双向同步增长,提升国际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沈阳铁路局、沈阳港集团、市外经贸局、沈阳海关、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51.完善空港服务效能,建设面向东北亚的枢纽港。充分发挥沈阳空港的综合优势,优化空域管理,加快空港经济区开发建设。加强与国内外航运中心协作,增开国际国内客货运航线及班次,优化航空国际中转作业模式。推进陆、空多式联运发展,促进空港与沈阳港无缝对接,争取开展国内国际航空运输混装混载业务。完善机场口岸功能,增加进口水果、进口种苗等口岸资质。支持发展航空快件业务,鼓励发展航空快件国际中转和集拼业务。全面推进机场扩建和设施功能提升工程,完善机场立体交通综合体系。(责任单位: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海关、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发展改革委、沈阳港集团)

52.建设高标准物流平台。鼓励物流业市场主体在沈阳港设立区域性物流总部基地、仓储物流中心、快件分拣中心等物流平台。研究设立粮食、金属等大宗期货产品交割中心。加快推进沈阳机场航空物流园建设,支持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内建设跨境邮件、快件中心,支持邮政企业建设国际邮件互换局。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设立相应类型的保税仓库。推进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提高运输组织化、规模化水平,赋予符合条件的无车承运企业运输经营资质,按照交通运输服务征缴增值税。(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市服务业委、邮政管理局、交通局、沈阳海关、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

53.建立区域联动与合作机制,发挥自贸试验区溢出效应。将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国家级开发区等重点园区纳入自贸试验区政策协同区,率先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和直通车业务,发挥自贸试验区溢出效应。建立健全促进自贸试验区内外合作发展的利益分享机制,探索开展跨区域产值分计和财力分享工作。(责任单位:自贸试验区、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沈阳国际物流港经济区管委会,沈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办公室等相关单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工作领导小组和管委会,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战略,把握创新试验方向,推动落实试验任务,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把手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改革项目清单,提出可检验的成果,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进度和具体负责人,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按计划有效推进相关工作。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强化主体责任,认真落实自贸试验区试点任务,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同时,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集中力量推进。要以创新的精神和务实的态度,在制度创新、市场化改革、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构建等方面,抓紧制定可操作、能落地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力争自贸试验区早出成效、多出成果。

(三)创新合作机制。发挥建设自贸试验区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举全市之力、聚各方智慧,加强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推进机制,争取商务部等国家有关部门与沈阳市政府签署部市共建自贸试验区合作备忘录,扎实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选聘国内外知名咨询机构、专家,建立自贸试验区智库,实行市场化运作,围绕自贸试验区政策制定、制度创新、企业发展等,持续深入开展前瞻研究、战略研究、政策对策研究。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相关体制机制创新,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

(四)健全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风险防控体系。加强风险防控协调机制,积极配合各级主管机构做好外商投资监管、金融风险防控等工作,在信息共享、实时监测、动态管理、定期核查等方面形成联动机制。建立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综合执法体系、社会监督体系等配套体系建设,落实权责一体化机制。进一步完善商事、外资、金融、通关等领域各项改革配套制度建设,依托互联网、云政务、大数据,推动建立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平台。

(五)建立评估推广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对各项工作进行动态监控,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主动加强与国家和省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报告自贸试验区的研究成果、实施情况及政策诉求,争取纳入国家整体战略部署,形成上下联动、平衡推进的工作格局。邀请上级部门、第三方机构适时开展单项试点政策效果评估,定期开展整体试验效果评估,有效总结试点经验。对评估效果好的试点内容,提出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意见,报请省政府转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贸试验区辐射带动作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政策措施解读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宣传自贸试验区建设新进展、新举措、新成效,引导和汇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自贸试验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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