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印发《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27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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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物流标准体系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发展海铁、江铁等多式联运,力争珠三角新增一批国际客货运航线。支持广州、深圳、珠海等城市与沿线友好城市共建空港和港口联盟。加快石龙、大田铁路国际物流基地建设。大力推进中俄贸易产业园物流仓储、双边贸易和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建设。支持广州、深圳、东莞等市加强与内蒙古、新疆等沿边地区的口岸通关协作。建立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重点项目信息资料库。办好第四届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发挥广州市作为全国申报海上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牵头城市作用,推进我省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外办、质监局、口岸办等)

(十九)促进外经贸创新发展。发展壮大一般贸易,力争一般贸易增量超过加工贸易减量,一般贸易进出口占对外贸易总额比重达44%。推进广州、深圳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珠三角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占对外贸易总额比重达17%。支持有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研发创新和品牌营销,加工贸易“委托设计+自主品牌”方式出口比重达71%。加快中国(广州)、中国(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省商务厅等)

五、发力建设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

(二十)优化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国家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建设,在珠三角市、县层面启动全域总体规划编制,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管一揽子改革,推进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图合一”。推进珠三角城市控容提质,广州、深圳市严格开发规模、强度、边界管控,有序向周边城市疏解非核心功能;佛山、东莞、中山市实施强心战略,做大做强主城区;珠海、惠州、江门、肇庆市重点加强市区建设,辐射带动周边县市发展。持续开展城市升级行动,推进深圳、珠海市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珠三角城市建成区5%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2%。广州、深圳市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珠三角其他市加快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推进广州市国家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二十一)提升珠三角一体化水平。加强区域间路网规划建设,实施打通断头路行动计划,推动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开工建设穗莞深城际琶洲支线等2个项目,加快推进深茂铁路前期工作,建成莞惠城际望洪至常平东段,新增运营里程46公里。开工建设沈海高速三堡至水口段等6个高速公路项目,建成广中江高速公路二期,新增通车里程17.8公里。加快推进深中通道建设。推动广州岑村机场、佛山沙堤机场迁建。完成西江等内河航道工程建设。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试验段前期工作,力争10月底前开工建设。推进珠三角物流联盟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推动珠三角各市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健全珠三角旅游招商项目数据库。强化广州、深圳“双引擎”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广佛肇+清远、云浮、韶关”、“深莞惠+汕尾、河源”、“珠中江+阳江”等三个新型都市区率先实现一体化。打造广佛同城化、广清一体化等区域融合发展示范区;深莞惠汕建设海洋产业经济协作示范区,规划建设深莞惠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区;珠中江阳建设产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商务厅、旅游局,省规划纲要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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