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弥补监管短板构建严密有效保险监管体系的通知》(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08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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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有序推进

弥补监管短板、加强金融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当前金融领域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的重要举措。各级保险监管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在会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有序推进,确保保险监管补短板工作深入扎实、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以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负责、对保险监管事业高度负责、对保险业和保险消费者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弥补监管短板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积极查摆问题、勇于揭示问题、善于解决问题,不局限于本部门、本单位利益。要强化机遇意识,将其作为理顺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树立监管形象的重要突破口。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实施,明确工作路线图、时间表,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不留死角、落地见效。

(二)聚焦问题,找准方向。各单位在补短板过程中,要认真思考,厘清问题,把握好补短板的正确方向。要聚焦重点,针对真正的“短板”去补,提升补短板工作效果,同时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和坚持。要注重以改革的办法来解决短板问题,不断完善改革的思路、方案、步骤、措施,不能因补短板而使改革停滞。要坚持简政放权的正确方向,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手段和措施,为“放开前端”提供有力支持,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三)各司其职,有序开展。补短板工作涉及监管制度、工作机制乃至职责划分等多个层面,各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勇担责任,强化协同,严防推诿塞责。要加强综合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协调统一,业务部门主动提出改进监管制度和机制的思路建议,综合部门加强横向统筹和督促把关,切实将统一监管标准落到实处。加强保监会与派出机构的上下联动,保监会部门在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时,要充分考虑派出机构从执行层面反馈的意见建议,力争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四)立足当前,谋划长远。补短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不可能一蹴而就。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要把握好工作节奏和时间进度,合理区分当前任务与长期任务。本着急用先建的原则,对问题突出、市场急需且已基本达成共识的监管制度,近期先行制定、修订和出台一批;对制度不完善、操作细则不明确的,加快增补和完善一批;对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有效性有重要作用但尚处于空白地带的监管制度,抓紧列入规划,尽快研究推进。各单位在制度制定和修改过程中,要积极审慎、充分论证,确保制定出的制度符合实际、科学有效。要完善“制定制度”的制度,建立监管制度定期评估、清理和修订机制,确保保险监管制度的有效性、统一性和完备性。

中国保监会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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