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旅游者花费构成
在全省游客花费构成中,长途交通费占30.93%,住宿占16.85%,餐饮占15.44%,景区游览占12.05%,购物占12.05%,娱乐占7.3%,市内交通占2.59%,其他服务占1.94%,邮电通讯占0.85%。其中,长途交通费比上年分别提高7.07和1.65个百分点。
在国内过夜游客花费构成中,长途交通费占33.68%,住宿占24.21%,餐饮占16.70%,景区游览占11.56%,购物占7.55%,娱乐占3.46%,市内交通占2.14%,其他服务占0.49%,邮电通讯占0.20%。其中,长途交通、住宿和餐饮花费比上年分别提高9.34、4.68和0.94个百分点。
在国内一日游游客花费构成中,长途交通费占43.83%,餐饮占19.52%,景区游览占25.04%,购物占4.47%,娱乐占4.16%,市内交通占2.24%,其他服务占0.36%,邮电通讯占0.36。其中,长途交通费、景区游览花费比上年分别提高18.09、6.51个百分点。
旅游者客源分布
2018年,陕西省省内游客占全省接待总量的63.15%;接待省外游客23063.74万人次,同比增长27.70%,占比提高2.05个百分点。在省外游客中,山西、河南、甘肃和四川四省接待量达9873.59万人次,占比最高,达42.81%。陕西省前十位主要客源地依次为:山西3948.51万人次(占17.12%)、河南2133.40万人次(占9.25%)、甘肃1935.05万人次(占8.39%)、四川1856.63万人次(占8.05%)、山东1342.31万人次(占5.82%)、江苏1203.93万人次(占5.22%)、湖北887.95万人次(占3.85%)、河北788.78万人次(占3.42%)、湖南770.33万人次(占3.34%)、宁夏749.57万人次(占3.25%),上述10个省份的接待量占来陕游客的比重达67.71%,同比上升0.12%;其中,位次较上年提前的省份是江苏(由第9位提升到第6位)和宁夏(由第22位提升到第10位)。
数据来源: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