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省委1号文件发布 构建五大机制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附政策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9-03-08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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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

(三十)加强党委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机构统筹协调的领导机制,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要牵头抓总,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建立各级党委常委会定期听取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制度,落实市、县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乡村振兴战略年度推进情况工作制度。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工作。研究制定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三十一)落实农业农村发展“四个优先”。坚持把落实“四个优先”的要求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选好配强“三农”干部,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各级党政班子,选优配强市、县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农口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建立“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落实关爱激励政策。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改变农村要素单向流出格局,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建立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将县域新增贷款投向支持乡村振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从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公平转变。

(三十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县级党委履行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主体责任。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机制,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依法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建立农村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候选人联审机制。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对村“两委”换届开展“回头看”,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清理出去。以县为单位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一村一策”逐个整顿。实施优秀农民工定向回引培养工程。全面落实对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落实村党组织5年任期规定,推动全省村“两委”换届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村(居)务公开民主,指导农村普遍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推进移风易俗、殡葬改革,推动具有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功能的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县域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平均每年不低于8万元。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强化平安乡村建设,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实施“雪亮工程”,推进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十三)强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将乡村振兴考核纳入省委、省政府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政策资金支持的重要参考。研究制定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办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每年命名一批乡村振兴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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