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首个乡村振兴战略五年规划出炉 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12-19 16:47
分享:

第二篇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

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优化乡村发展空间格局,差异化推进乡村振兴,打造具有浓郁湖湘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第三章优化乡村发展空间格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利用生产空间,合理布局生活空间,严格保护生态空间,推进“多规合一”,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布局科学、协调发展的空间新格局。

第一节融合化统筹城乡发展空间

7.强化空间用途管制。深入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快构建以“一核两带三组团”为主体的城镇化战略格局,以“一圈三区”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以“一湖三山四水”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注重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和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主要控制线衔接协调,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在县市区层面精准落地,健全不同主体功能区差异化协同发展长效机制。在坚持确保农产品供给安全和生态安全前提下,集约高效有序布局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以培育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来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开发强度管控,引导人口分布、产业布局等与当地水土资源、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8.完善城乡布局结构。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充分发挥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对乡村振兴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壮大园区经济。完善县城综合服务功能,增强人口经济集聚能力。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充满魅力的特色小镇和小城镇,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完善城镇功能,以镇带村、以村促镇,推动镇村联动发展。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发挥多重功能,提供优质产品,传承乡村文化,留住乡愁记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培育一批镇区人口超过3万人的小城镇、一批人口规模2000人以上的农村社区。

9.推进城乡统一规划。坚持一体设计、多规合一、功能互补,统筹谋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主要布局,形成田园乡村与现代城镇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城乡发展形态。强化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引导约束作用,科学安排县域乡村布局、资源利用、设施配置和村庄整治,加强村庄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有机融合,推动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科学预测乡村人口流动趋势及空间分布,合理划定乡村规划经济发展片区、居民点管控边界和生态控制边界,明确村镇规模和功能,避免随意撤并村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加强乡村风貌整体管控,注重农房单体个性设计,建设立足乡土社会、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升级版乡村,避免千村一面,防止乡村景观城市化。

第二节立体化布局乡村发展

10.统筹利用生产空间。根据资源禀赋、承载能力,围绕特色优势产业,统筹利用生产空间,形成优势明显、类型多样、产出高效的生产空间格局。引导乡村产业集约高效发展,逐步融入区域性产业链和生产网络。引导第二产业向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集中。顺应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趋势,扶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布局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销中心,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打造融合物联网感知与移动监控的精细农业公共服务平台,形成相对完善的乡村产业发展体系和经营管理体系。

11.合理布局生活空间。强化空间发展的人性化、多样化,构建便捷的生活圈、完善的服务圈。重点加强以乡镇政府驻地为中心的农民群众生活圈建设。完善供水、供电、通信、污水垃圾处理、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适当增加旅游、休闲等服务设施,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加强资源整合,规划建设村(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文体活动中心、停车场等公共生活空间;配套完善乡村菜市场、快餐店、配送站、电子商务等大众化服务,发展一批多功能的城镇商贸中心。

12.严格保护生态空间。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打造“一湖三山四水”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并保护好饮用水水源地,重视山体形貌维护、植被修复养护、水系岸线防护。全面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彰显湖湘乡村生态特色,洞庭湖区乡村体现水乡韵味,营造田成方、林成网的平原美景;丘陵乡村打造原生态山村风貌;山地乡村充分体现自然、民族村居风貌。

第四章差异化推进乡村振兴

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立足发展基础,聚焦阶段任务,把握节奏,准确定位,梯次、分类推进乡村发展。

第一节梯次推进乡村振兴

13.准确聚焦阶段任务。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快补齐农业现代化短腿和乡村建设短板。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时期,重点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制度设计和政策创新,推动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农民精神风貌。

14.发挥引领区示范作用。城镇化率较高、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基础好、集体经济实力强的县市区,是乡村振兴的排头兵。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创新乡村发展形态,推动城乡全面融合发展,全面实现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乡风文明和乡村治理水平,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建设现代化的农村社区。到2022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15.推动重点区稳步发展。洞庭湖、湘中南的县市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和主战场。立足农业资源丰富、生产基础良好,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大幅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产业、城乡融合发展。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16.聚焦攻坚区精准发力。革命老区、偏远山区、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县市区,是乡村振兴的攻坚区。聚集各方力量,实现脱贫攻坚,为实现乡村振兴打好基础。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发展传统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打造特色优势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到2050年,如期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引领区:主要指城镇化率在80%以上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5000元左右的县市区,市州内如没有达到此标准的县市区则各列入一个城镇化率最高的区市,共31个。

重点区:指引领区之外的非贫困县市区(含2016、2017年已脱贫摘帽的14个县市区),共62个。

攻坚区:指纳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和省扶贫开发、比照享受省级扶贫政策待遇,尚未脱贫摘帽的县市区,共37个。攻坚区内各县市区城镇化率普遍在45%以下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0000元以下。

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分区图

第二节分类推进乡村发展

17.城郊融合型。城市近郊区以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的村,加快改造提升,探索建设现代化的农村社区。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上全面对接城镇,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逐步增强服务城市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能力。

18.特色保护型。历史文化特色明显、自然资源丰富的村,注重保持自然风貌,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和建筑风格,传承民风民俗。合理开发文化、民俗、康养等特色旅游产业,促进特色资源保护与农业农村发展有机融合。

19.搬迁撤并型。地处偏远、生态环境脆弱、不宜生产生活、“空心化”严重的村,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搬迁撤并,依托小城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等适宜区域进行安置。村原址因地制宜还耕还林。

20.集聚提升型。上述三类之外以传统农耕、工贸等为主的村,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农耕类村,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以工贸为主的村,促进产业提质升级,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积极培育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就地吸纳农业人口。

第五章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确保到2020年我省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基础。

第一节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21.健全精准扶贫机制。制定贫困人口减贫滚动规划和年度计划,因户因人施策,建立贫困人口退出机制和稳定脱贫机制。加强大数据在脱贫攻坚中的运用,持续完善建档立卡工作,建立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将返贫和新致贫对象纳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22.落实精准脱贫措施。推动“五个一批”“六个精准”“七大脱贫攻坚行动”落实落地。深化“四跟四走”产业扶贫,抓好特色优势产业培育。扩大生态补偿范围,增加生态公益性岗位。加快教育扶贫,重点做好农村贫困地区儿童发展工作,从源头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的特殊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兜底。全力抓好易地扶贫搬迁,让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落实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计划。围绕“稳定就业、扩大就业、提升就业”,加强转移就业服务。开展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实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稳定就业。

第二节攻克深度贫困

23.实行政策倾斜。聚焦11个深度贫困县和549个深度贫困村,按照三个“新增”要求,加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优先安排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重大工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全面改善贫困县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实现贫困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24.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加大长沙等7个市对口帮扶湘西自治州7个深度贫困县力度,开展长沙县等8个县市区与8个县“携手奔小康”行动,做好济南市对口帮扶湘西自治州的协调服务工作。深入开展“万企帮万村”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省市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安排向深度贫困村倾斜。

第三节激发脱贫内生动力

25.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逐步消除精神贫困,促进形成自立自强、争先脱贫的精神风貌。宣传依靠自身努力脱贫致富的先进典型,树立脱贫光荣的鲜明导向。

26.坚持扶贫与扶智相结合。鼓励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参与贫困群众农业生产、务工经商等基本技能培训。总结推广贫困县致富带头人成功经验,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推行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帮扶措施,探索建立惠及贫困群众的利益固定分成、入股分红、定价收购等农企联结模式。持续实施“一家一”助学就业同心温暖工程、“泛海助学行动”,帮扶贫困孩子完成学业、成长成才。

第四节建立脱贫攻坚长效机制

27.加强脱贫攻坚考核监督。实施最严格的扶贫成效考核评估,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被脱贫”现象。对地方的考核评估由省委、省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市州、各部门统筹协调,避免层层考核、多头考核。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省、市、县三级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

28.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按照“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监管”要求,建立稳定脱贫和防范返贫的长效机制,增强脱贫县自我发展能力,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关心爱护扶贫一线基层干部,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健全保障激励机制。加快建立健全缓解相对贫困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持续改善欠发达县和其他县相对贫困人口的发展条件,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增强“造血”功能。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生态宜居搬迁等工程,巩固易地扶贫搬迁成果。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