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入推进绿色交通发展的意见》(附全文/解读)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2-06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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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交通运输资源集约利用工程。《生态文明意见》提出“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使用,推动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推进交通运输资源集约利用是重点领域之一。《意见》承接纳入《推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重点提出集约利用通道岸线资源、提高交通基础设施用地效率、促进资源综合循环利用、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先进技术等任务,包括推进交通通道资源、岸线及航道资源、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推进钢结构桥梁建设、建筑材料和水资源等循环利用,加快机械装备“油改电、油改气”、隧道桥梁节能、铁路机车和飞机节能等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五是高效清洁运输装备升级工程。车辆和船舶等运输装备升级是促进节能减排、优化能源结构、提升清洁化水平的重要领域。《生态文明意见》中明确提出“推广节能与新能源交通运输装备”,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对车船等运输装备清洁化提出了具体要求。《意见》重点提出推进运输装备专业化标准化、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等任务,包括推进船型标准化、淘汰老旧船舶、鼓励新能源车辆应用、完善公路网充电设施和内河高等级航道加气设施等内容。

六是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工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控,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加快水污染防治。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总体来看,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等工作仍面临较大压力;营运货车普遍存在尾气超标排放问题,越来越成为国家及京津冀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关注的重点。《意见》针对绿色交通发展制约性强、群众反映突出的行业环境污染排放问题,以港口、船舶、营运货车为重点管控对象,进一步深化提出强化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强化营运货车污染排放的源头控制等任务,提出适时研究建立排放要求更严、控制污染物种类更全、空间范围更大的排放控制区政策,研究建立京津冀、长三角区域道路货运绿色发展综合示范区。

七是交通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工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生态文明意见》中明确要求“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现阶段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工作目标以满足环评和环保验收等为重点,部分地区历史遗留生态环保问题也较为突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生态友好程度还有待提高。《意见》承接纳入《推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重点推进绿色基础设施创建、实施交通廊道绿化行动、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生态修复等任务。

(三)构建三大制度体系。

推动绿色交通发展,重在建章立制,需要尽快建立起推动绿色交通发展急需且事关全局的关键制度,解决绿色交通发展的原生动力和支撑能力问题,全面建成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制度标准体系、科技创新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一是绿色交通制度标准体系。完善的制度、规划和标准体系是保障《意见》有效实施、加快构建绿色交通体系的重要保障。为强化绿色交通顶层设计,科学指导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加快建设绿色交通体系,《意见》提出“建立分层级、分类别、分方式的绿色交通规划体系”,并提出“研究制定绿色交通中长期发展战略”,以支撑交通强国战略。《意见》还提出“完善绿色交通标准体系”,加快标准升级,提升行业节能环保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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