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入推进绿色交通发展的意见》(附全文/解读)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2-06 14:52
分享:

(四)交通运输资源集约利用工程。

集约利用通道岸线资源。推动铁路、公路和市政道路统筹集约利用线位、桥位等交通通道资源,改扩建和升级改造工程充分利用既有走廊。加强港口岸线使用监管,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强度,促进优化整合利用。深入推进区域港口协同发展,促进区域航道、锚地和引航等资源共享共用。

提高交通基础设施用地效率。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科学选线选址,避让基本农田,禁止耕地超占,减少土地分割。积极推进取土、弃土与造地、复垦综合施措,因地制宜采用低路基、以桥代路、以隧代路等措施,严格控制互通立交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促进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积极推动废旧路面、沥青等材料再生利用,推广钢结构的循环利用,扩大煤矸石、矿渣、废旧轮胎等工业废料和疏浚土、建筑垃圾等综合利用。推进钢结构桥梁建设,提升基础设施品质和耐久性,降低全生命周期成本。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鼓励降低客运领域一次性制品使用强度。继续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开展水资源循环利用。

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制定发布交通运输行业重点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推广目录。继续对港口、机场、货运枢纽(物流园区)装卸机械和运输装备实施“油改电、油改气”工程,开展机场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积极推广温拌沥青等技术应用,在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中全面推广节能灯具、智能通风控制等新技术与新设备。提高铁路机车牵引能效水平,推广车船节能技术改造,全面规范实施飞机辅助动力装置(APU)替代。

(五)高效清洁运输装备升级工程。

推进运输装备专业化标准化。加快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船舶、老旧运输船舶、单壳油轮和单壳化学品船。调整完善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加快推广三峡船型、江海直达船型和节能环保船型。继续深化车辆运输车治理,全面推进货运车辆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加快推进敞顶集装箱、厢式半挂车等标准化运载单元的推广应用。

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在港口和机场服务、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汽车租赁、邮政快递等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大天然气等清洁燃料车船推广应用。联合环保、工信、质检、公安等部门,严格落实国家、行业有关能耗等标准限值要求,鼓励支持节能环保车辆优先使用,推动运输装备升级进档。联合公安等部门研究制定鼓励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差异化政策措施。支持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充电加气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区域公路网率先完善充电加气配套设施体系。支持内河高等级航道加气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支持在长江干线、京杭运河和西江干线等开展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建设。

(六)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工程。

强化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继续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政策,适时研究建立排放要求更严、控制污染物种类更全、空间范围更大的排放控制区政策。大力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推动码头、船舶、水上服务区待闸锚地等新改建岸电设施。全面推进港口油气回收系统建设,推动船舶改造加装尾气污染治理装备。全面推进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防风抑尘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重点提升化学品洗舱水接收能力,并确保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理设施衔接。继续推进实施碧海行动计划。推动长江经济带内河船舶开展环保设施升级改造,推动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先行示范区。

强化营运货车污染排放的源头管控。加快更新老旧和高能耗、高排放营运车辆,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的车辆装备。强化运输过程的抑尘设施应用。制定实施汽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确保在用车达到能耗和排放标准。采用多种技术手段,推进对营运车辆燃料消耗检测的监督管理。研究建立京津冀、长三角区域道路货运绿色发展综合示范区。倡导推广生态驾驶、节能操作、绿色驾培。积极推广绿色汽车维修技术,加强对废油、废水和废气的治理,提升汽车维修行业环保水平。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