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全文/解读)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17-10-30 13:45
分享:

三、深化医教协同,全面优化人才培养结构

(七)强化医学教育统筹管理。省教育厅、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要进一步加强我省医学教育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成立省医学教育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为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支持行业学(协)会参与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规划、标准制修订、考核评估等工作,相关公共服务逐步交由社会组织承担。积极争取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我省共建若干医学院校和中医药院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提升共建院校办学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区域和全国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 

(八)建立健全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省教育厅、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要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坚持按需招生、以用定招,探索建立招生、人才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统筹全省卫生与健康事业各类医学人才需求,制订卫生与健康人才培养规划,加强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病理、老年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助产、康复、心理健康等紧缺人才培养。制订服务健康事业和健康产业人才培养的引导性专业目录,推动医学院校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要定期制定和发布人才需求规划。省教育厅及医学院校要根据人才需求及医学教育资源状况,合理确定医学专业招生规模及结构,合理控制单点招生规模,适当增加部属院校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 

(八)建立健全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省教育厅、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要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坚持按需招生、以用定招,探索建立招生、人才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统筹全省卫生与健康事业各类医学人才需求,制订卫生与健康人才培养规划,加强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病理、老年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助产、康复、心理健康等紧缺人才培养。制订服务健康事业和健康产业人才培养的引导性专业目录,推动医学院校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要定期制定和发布人才需求规划。省教育厅及医学院校要根据人才需求及医学教育资源状况,合理确定医学专业招生规模及结构,合理控制单点招生规模,适当增加部属院校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

(九)促进医学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医学院校分类发展,研究型医学院校应瞄准世界生物医学科技和医学教育前沿,建设一批具有广东特色、全国领先的学科和科研平台,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及医学教育师资人才,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应用型医学院校应瞄准区域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培养应用型医学卫生人才,服务好全省卫生与健康事业;中职学校逐步缩减、停止医学类专业招生,转向服务乡村医生能力提升。粤东西北地区各有关市要加大对医学院校的建设扶持力度,提升人才培养水平。 

(九)促进医学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医学院校分类发展,研究型医学院校应瞄准世界生物医学科技和医学教育前沿,建设一批具有广东特色、全国领先的学科和科研平台,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及医学教育师资人才,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应用型医学院校应瞄准区域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培养应用型医学卫生人才,服务好全省卫生与健康事业;中职学校逐步缩减、停止医学类专业招生,转向服务乡村医生能力提升。粤东西北地区各有关市要加大对医学院校的建设扶持力度,提升人才培养水平。

(十)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通过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医学院校探索建立全科医学学院,构建以全科医生岗位胜任能力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完善订单定向医学生教育培养政策,探索按照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和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机制,将本科毕业生全部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毕业生全部纳入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根据需求适度扩大培养规模。严格履约管理,及时落实就业岗位和薪酬待遇,推动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实行“县招县管镇用”政策。对在岗基层卫生人员(含乡村医生)加强全科医学、中医学基本知识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 

(十)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通过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医学院校探索建立全科医学学院,构建以全科医生岗位胜任能力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完善订单定向医学生教育培养政策,探索按照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和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机制,将本科毕业生全部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毕业生全部纳入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根据需求适度扩大培养规模。严格履约管理,及时落实就业岗位和薪酬待遇,推动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实行“县招县管镇用”政策。对在岗基层卫生人员(含乡村医生)加强全科医学、中医学基本知识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

(十一)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分类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促进中医药院校教育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构建服务生命全周期的中医药学科专业体系,推进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养老等人才培养。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试办中医药健康服务学院,设立中医养生、中医康复、健康管理等专业,加大应用型中医药健康服务专门人才培养。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构建完善国医大师、名中医药专家、基层传承工作室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师承导师、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落实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省名中医师承项目,推进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加快推进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大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和地区以及高等学校之间的中医药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推进能够满足中医药“一带一路”建设、中医药服务贸易、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等需要的中医药外向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开展中西医结合教育改革,建立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鼓励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攻读中医专业学位,鼓励西医离职学习中医。鼓励扶持民族地区和高等院校开办民族医药相关专业,支持有条件的院校开展民族医药研究生教育。 

(十一)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分类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促进中医药院校教育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构建服务生命全周期的中医药学科专业体系,推进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养老等人才培养。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试办中医药健康服务学院,设立中医养生、中医康复、健康管理等专业,加大应用型中医药健康服务专门人才培养。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构建完善国医大师、名中医药专家、基层传承工作室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师承导师、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落实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省名中医师承项目,推进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加快推进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大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和地区以及高等学校之间的中医药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推进能够满足中医药“一带一路”建设、中医药服务贸易、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等需要的中医药外向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开展中西医结合教育改革,建立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鼓励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攻读中医专业学位,鼓励西医离职学习中医。鼓励扶持民族地区和高等院校开办民族医药相关专业,支持有条件的院校开展民族医药研究生教育。

(十二)深化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综合性大学要遵循医学教育规律,完善大学、医学院(部)、附属医院医学教育管理运行机制,保障医学教育的完整性。加强对医学教育的组织领导,在现有领导职数限额内,逐步实现配备有医学专业背景的副校长分管医学教育或兼任医学院(部)院长(主任),有条件的高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探索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医学院(部)书记。实化医学院(部)职能,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对医学教育的统筹管理,承担医学相关院系和附属医院教学、科研、人事、学生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国际交流等职能。 

(十二)深化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综合性大学要遵循医学教育规律,完善大学、医学院(部)、附属医院医学教育管理运行机制,保障医学教育的完整性。加强对医学教育的组织领导,在现有领导职数限额内,逐步实现配备有医学专业背景的副校长分管医学教育或兼任医学院(部)院长(主任),有条件的高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探索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医学院(部)书记。实化医学院(部)职能,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对医学教育的统筹管理,承担医学相关院系和附属医院教学、科研、人事、学生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国际交流等职能。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