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疗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的通知
来源:浙江发布 发布日期:2017-06-25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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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对医疗服务的切身感受。近日,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中开展医疗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制度建设,提高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医疗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医疗安全。

“浙江省医疗质量提升行动”分动员部署、全面推进、巩固提高三个阶段进行,要求: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对质控工作的指导,加强各类医疗技术指导中心的建设;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一步健全医疗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发挥信息化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并强化全员医疗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的教育培训。

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要落实医疗质量管理院、科两级责任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院感、临床检验、麻醉、设备、放射、护理、药事、病历、口腔、急诊、血液透析、产科等12个质量控制中心为各市、县必设质控中心。质控工作要实现医疗机构全覆盖,纵向应覆盖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统一纳入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横向应覆盖到公立医院、社会办医等不同所有制医疗机构。

落实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确保医院医疗护理质量,规范诊疗行为,杜绝医疗事故发生的重点规范制度,也是医务人员正常医疗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工作规则。

18项核心制度有哪些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细化并严格遵守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确保患者安全和同质化医疗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各种规范、指南、操作规程等,实行诊疗过程中的各项评估和再评估办法,坚决杜绝违反医疗操作常规行为的发生。

加强全员全流程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院内感染是世界各国所面临的突出公共卫生问题,每一次发生,都严重威胁患者安全,给患者带来巨大的身心伤害。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树立全员全流程医院感染控制理念,在医疗器械、耗材等招标采购、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供应室外包、基建布局等任何可能涉及医院感染管理要求的,建立本机构感染管理部门提前介入机制。

要高度重视手卫生重要性,强化对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等经血传播疾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传染病,以及多重耐药菌等重点感染性疾病的识别、监测与管控,加大对相关感染性病例的识别和管理力度,对发现的感染性疾病病例要及时采取相应消毒隔离措施,坚决杜绝医源性因素导致的疾病传播。

规范中医科室和中药房管理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要制定中药房人员岗位责任制、药品采购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在职教育培训制度等;执行中药行业标准规范、中药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

要严格执行中药饮片采购、验收、保管、调剂制度;要严格处方审核,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应当由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字”)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要认真落实“毒”“麻”饮片的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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