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12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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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是江苏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聚力创新、聚焦富民取得重大进展的关键时期,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根据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本规划主要阐明“十三五”期间我省能源发展战略、主要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未来5年我省能源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根据《江苏省发展规划条例》,在本规划指导下,省能源主管部门编制和实施电力、电网、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等发展规划,作为本规划的补充和细化。

本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16年-2020年。

一、基础环境

(一)发展成效。

“十二五”时期,我省有效把握能源与经济、资源、环境“三个关系”,坚持控制总量、调整结构、强化约束“三个导向”,聚焦发展能力、供给质量、利用效率“三个提升”,推进能源生产结构、消费结构、空间布局“三个优化”,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1.能源供给保障有力。开源节流并重,推进能源发展,全面提升保障能力。2015年末,省内累计建成各类发电装机9529万千瓦,形成“六纵五横”500千伏主网架和25个220千伏分区网架,投运主干1800公里和支干560公里输气管道。2015年,实现5115亿千瓦时电力、165亿立方米天然气和2076万吨成品油供应规模。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30235万吨标准煤,“十二五”年均增长3.97%。以较低的能源消费,支撑了9.6%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

表1 全省“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及变动情况

指标名称 计算单位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准煤 24889 27589 28850 29205 29863 30235
能源消费环比增速 % - 10.8 4.6 1.2 2.3 1.2
地区生产总值总量 亿元 41425 45970 50627 55506 60335 65483
地区生产总值环比增速 % - 11.0 10.1 9.6 8.7 8.5

注:(1)能源消费总量为国家统计局核定数据。(2)地区生产总值及其环比增速来源于《江苏统计年鉴2016》,为2010年不变价。

2.能源结构渐趋优化。按照“供需并重、内外兼顾”的思路,着力推动生产结构、消费结构、区外受电结构同步优化。2015年,生产一次能源2737万吨标准煤,其中非化石能源1087万吨标准煤,占39.7%,可再生能源607万吨标准煤,占22.2%,分别比2010年提高6个和7.2个百分点。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煤炭占64.4%,比2010年下降4个百分点,天然气占6.6%,比2010年提高3.1个百分点,天然气利用量位居全国第一位,非化石能源占8.3%,比2010上升2.8个百分点,超过“十二五”末7%的规划目标。出台促进风能和分布式太阳能健康发展两个指导意见,实施光伏发电地方补贴政策,推动风力发电跨越式发展、光伏发电指数式增长。2015年末,清洁发电装机2127万千瓦,年均增长19.1%,占22.3%,提高8.6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装机1059万千瓦,年均增长26.8%,占11.1%,提高6.1个百分点;风电、光伏装机分别达到412万千瓦、422万千瓦,位居东部沿海各省之首。煤电装机比重由84.1%下降到75.6%。区外来电中,核电稳定,水电增加,煤电减少,煤电占比由2010年49.3%下降到31.3%。

3.能效水平不断提升。省政府出台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两个实施方案,持续加大控能减煤工作力度。能源消费强度由2010年的0.601吨标准煤下降到0.462吨(2010年不变价),累计下降23.2%,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18%节能目标。能源弹性系数由“十五”时期1.15和“十一五”时期0.63,下降到“十二五”0.41。煤电机组供电煤耗由2010年322克标准煤下降到301克标准煤,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4克。电网线损率由2010年6.01%下降到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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