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报告(附2017深圳公积金最新政策)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01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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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我们为符合条件的职工都发放了公积金贷款,未出现轮候或者排队,实现了应贷尽贷。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9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9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0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44万笔、218.39亿元,同比降低16.84%、11.27%。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2.50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03万笔、734.20亿元,贷款余额641.3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87%、42.34%、34.89%。个人住房贷款率为58.51%,比上年同期增加5.60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与上年相同。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本市住房公积金暂未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业务,项目贷款余额为零。

(四)购买国债:截至2016年底,本市住房公积金未购买国债,国债余额为零。

(五)融资:截至2016年底,本市住房公积金未进行融资,融资余额为零。

(六)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460.33亿元。其中,活期存款36.66亿元(普通活期存款0.01亿元,协定存款36.65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86.29亿元,1年以上定期337.38亿元。

(七)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58.51%,比上年同期增加5.60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42.41亿元,同比增长43.62%。存款利息收入24.14亿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8.27亿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18.55亿元,同比增长120.31%。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17.23亿元,归集手续费支出0.53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0.72亿元,其他支出0.07亿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23.86亿元,同比增长13.03%。增值收益率2.37%,比上年同期减少0.2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14.62亿元,计提管理费用0.93亿元,计提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8.31亿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0.93亿元。上缴财政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7.63亿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0.26亿元。累计提取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20.90亿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当年管理费用支出0.91亿元,同比增长8%。其中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金等人员经费0.38亿元,公用经费0.03亿元,办公场所租金、物业管理费、电费、业务开展经费及行政执法经费等专项经费0.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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