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委印发《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2-04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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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任务

(一)组织开展地热资源潜力勘查与选区评价

在“十三五”时期,在全国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普查的基础上,查明我国主要水热型地热区(田)及浅层地热能、干热岩开发区地质条件、热储特征、地热资源的质量和数量,并对其开采技术经济条件做出评价,为合理开发利用提供依据。支持有能力的企业积极参与地热勘探评价,支持参与勘探评价的企业优先获得地热资源特许经营资格,将勘探评价数据统一纳入国家数据管理平台。

(二)积极推进水热型地热供暖

按照“集中式与分散式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水热型地热供暖,在“取热不取水”的指导原则下,进行传统供暖区域的清洁能源供暖替代,特别是在经济较发达、环境约束较高的京津冀鲁豫和生态环境脆弱的青藏高原及毗邻区,将水热型地热能供暖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中,集中规划,统一开发。

(三)大力推广浅层地热能利用

在“十三五”时期,要按照“因地制宜,集约开发,加强监管,注重环保”的方式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通过技术进步、规范管理解决目前浅层地热能开发中出现的问题,并加强我国南方供暖制冷需求强烈地区的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在重视传统城市区域浅层地热能利用的同时,要重视新型城镇地区市场对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的需求。

(四)地热发电工程

在西藏、川西等高温地热资源区建设高温地热发电工程;在华北、江苏、福建、广东等地区建设若干中低温地热发电工程。建立、完善扶持地热发电的机制,建立地热发电并网、调峰、上网电价等方面的政策体系。

(五)加强关键技术研发

开展地热资源评价技术、高效换热技术、中高温热泵技术、高温钻井工艺技术研究以及经济回灌技术攻关;开展井下换热技术深度研发,深入开展水热型中低温地热发电技术研究和设备攻关;开展干热岩资源发电试验项目的可行性论证,选择场址并进行必要的前期勘探工作。

(六)加强信息监测统计体系建设

建立浅层及水热型地热能开发利用过程中的水质、岩土体温度、水位、水温、水量及地质环境灾害的地热资源信息监测系统。建立全国地热能开发利用监测信息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地热能勘查、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系统的监测和动态评价。

(七)加强产业服务体系建设

围绕地热能开发利用产业链、标准规范、人才培养和服务体系等,完善地热能产业体系。完善地热资源勘探、钻井、抽井、回灌的标准规范,制定地热发电、建筑供热制冷及综合利用工程的总体设计、建设及运营的标准规范。加强地热能利用设备的检测和认证,建立地热能产业和开发利用信息监测体系,完善地热资源和利用的信息统计,加大地热能利用相关人才培养力度,积极推进地热能利用的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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