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家航空公司公布了航班延误补偿标准 还有5家表示赔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1-10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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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 2016年6月,《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发布,并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广受业界和社会关注的规定,是民航局第一部规范航班正常工作的经济类规章。《规定》从航班正常保障、延误处置、旅客投诉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各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航空公司、机场、空管等航空运行主体的责任,为维护乘客合法的权益、保障正常航空运输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实施后,国内42家航空公司公布了航班延误补偿标准,未来消费者在遭遇航班延误后,终于可以索赔有据。不过,在全服务航空公司纷纷表态按要求提供赔偿之时,包括西部航空、春秋航空、乌鲁木齐航空等廉价航空公司则表示,无论何种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取消,航企不提供经济补偿。

中联航:无论何种原因航班延误或取消,中国联航不提供经济补偿。

西部航空:西部航空应和其他各保障单位相互配合,认真负责,共同保障航班正常,避免不必要的航班延误。无论何种原因航班延误或取消,西部航空不提供经济补偿。

乌鲁木齐航空:无论何种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取消,乌航不提供经济补偿。

春秋航空:无论何种原因航班延误或取消,春秋航空不承诺提供任何其它补偿。

桂林航空:无论何种原因航班延误或取消,桂林航空将不提供经济补偿。旅客可自行购买航班延误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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