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主要风险分析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0-12-2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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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上市存在的风险

一、创新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业务,采用BOT、TOT、BOO等特许经营方式,为国内中小城市量身定制适合其自身特点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综合解决方案,并提供一体化、专业化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服务。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业务外,公司也从事城市污水处理相关业务。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进行工艺技术升级,提高研发产业化等创新能力,满足不了环保标准不断提高的技术要求,可能会存在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二、技术风险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技术复杂、实践性较强,公司多年来的行业实践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开发经验和项目建设、运营经验,专注于适合中小城市生活垃圾特点的处理工艺和设备集成技术的持续创新。未来不排除出现新的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甚至产生其他更为先进的处理技术,从而对公司的技术路线产生替代性威胁并对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十二·五”期间,我国垃圾焚烧行业发展进入快车道,全国城镇(设市+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从2010年的8.9万吨/日增长到2015年的23.5万吨/日,再到2017年的33.14万吨/日,每年的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的比例,也从2010年的21.91%提升到2017年的43.84%。根据“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全国生活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提升至59.14万吨/日。与行业的高速发展相适应,处于领军地位的光大国际、锦江环境、三峰环境等企业不断提升市场份额,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资本驱动型企业进入本行业,未来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公司未来获取新项目的难度将增加,成长空间受到不利影响,存在发展受限的风险。

(二)社会公众对垃圾处理项目持负面看法的风险

由于部分社会公众对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持有负面看法,担心项目建设和运营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导致垃圾处理项目存在较为明显的“邻避效应”。为此,国家发改委在项目核准手续中增加了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程序,环保部也提高了环评要求并进一步规范了环评听证会和公众调查程序。“邻避效应”和国家严格的监管政策使项目选址的难度加大,致使项目筹建时间延长,增加公司成本。如果未来社会公众对垃圾处理项目的负面看法进一步加重,可能加大整个行业的经营难度,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管理风险

(一)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引致的经营管理风险

随着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管理半径不断拉大,对公司组织管理能力作风、敬业精神、内部流程、信息沟通传递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从而面临更为严峻的考验。可能因管理不善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遭受处罚的风险。

(二)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骆毅力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发行人的股权比例达到57.57%。同时,骆毅力先生担任海诺尔的董事长、总裁。预计本次发行后骆毅力先生仍控制公司约43.18%的股份,仍处于控制地位。若骆毅力先生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及管理职能对本公司的人事、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等予以不当控制,可能会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本公司或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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