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主要风险分析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0-10-14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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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风险

(一)部分生产经营场所瑕疵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使用的部分生产经营场所(包括自有房产和租赁房产)存在未取得产权证书的瑕疵情形,该等生产经营场所存在被拆除或因瑕疵不能继续租赁的风险。尽管上述瑕疵涉及土地及上盖建筑物面积占发行人总土地使用权及房产面积的比例较小,涉及相关生产产品实现的收入、毛利润占比均较小;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承诺承担该等瑕疵土地及上盖建筑物导致的全部损失,且相关政府部门确认该等瑕疵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但由于该部分生产经营场所未取得产权证书,且报建手续不完善,如果因被责令拆除或者不能续租,公司将面临搬迁的风险,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被追缴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该部分未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存在被追缴的风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四、管理风险

(一)规模扩张后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不断拓展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尤其是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管理机构等都将进一步扩大,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与此对应的公司经营活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亦将趋于复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适应资本市场的要求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和优化管理体系,并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长期而言,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

(二)人力资源风险

长期稳定的管理团队是公司快速发展和战略目标有效执行的人才基础和保障,只有充分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才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的人才竞争力。未来,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尊重人才、激励人才和培养人才的机制,公司将有可能面临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9.68%、38.60%、39.86%和41.47%,毛利率总体有所波动。未来,若公司产品售价或原材料成本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因为配套车型换代或改型导致公司的产品结构变化,都可能会导致公司毛利率出现波动。

(二)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38,560.62万元、37,355.93万元、31,048.47万元和32,426.83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3.03%、32.96%、29.75%和28.79%,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流动资产比例相对较高。报告期各期,公司对账龄较长且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了核销,核销金额分别为114.65万元、588.09万元、617.10万元和85.90万元。若客户经营状况或资信情况出现恶化,而推迟支付或无力支付款项的情形,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从而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三)存货规模较大及跌价风险

由于公司业务规模发展迅速,为了维持正常运转,公司必须保持一定数量的存货储备。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在产品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金额分别为19,378.59万元、19,689.64万元、17,562.28万元和14,591.3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60%、17.37%、16.83%和12.95%。一方面较高的存货对公司流动资金占用较大,可能导致一定程度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如果外部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出现存货滞销和跌价风险。

六、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一)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政策变化风险

2018年4月24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公布广东省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高字[2018]69号),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编号为GR20174400148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征收,有效期为3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并通过网络评审。2019年9月5日,子公司湖南梓唯取得编号为GR201943000709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征收,有效期为3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除上述税收优惠,发行人还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总额分别为2,591.77万元、3,183.19万元、3,191.09万元和1,298.81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7.94%、18.92%、13.61%和13.66%。未来,若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或者其他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税收优惠享受期限到期后,不能通过复审或者不能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公司无法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政府补助政策,进而可能导致公司税收负担加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二)出口退税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超过60%,公司出口货物享受“免、抵、退”税政策,主要出口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为17%、16%、13%。报告期内,公司所享受的出口退税金额分别为4,344.23万元、4,629.07万元、3,675.29万元和1,432.67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90%、2.91%、2.39%和2.30%。虽然上述退税金额不直接计入公司利润,但如果国家降低退税率或取消退税政策,则不可退税部分将计入公司经营成本,从而影响公司利润。如果未来国家调整公司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公司可能无法完全将增加的成本内部消化或向下游客户转嫁,从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创新风险

为把握行业发展机遇,适应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发行人大力投入研发,用于新技术与新产品的开发,但技术产业化与市场化具有较多不确定性因素,存在着研发投入形成的创新技术与创新产品未能符合客户需求,无法获得预期效果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和成长性的风险。

八、技术风险

(一)技术进步与产品开发的风险

随着汽车工业的技术、工艺装备不断进步,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不断发生,汽车科技产品开发的步伐不断加快,开发周期越来越短,如公司的研发路线判断失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不及时、技术进步不能紧跟行业主流、产品开发不能跟上市场发展的步伐,则将面临技术落后、产品开发能力不足导致公司竞争力削弱,进而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二)知识产权保护风险

公司的技术水平需要技术人员经过长期设计、验证及生产实践逐渐积累形成,并在工业设计、结构设计、工艺改进、工模夹具、设备改造等方面积累丰富的经验,也才能够为公司产品的高效生产以及品质稳定提供重要保障。如果未来公司掌握的技术未及时申请专利保护、遇到阻碍或者相关权利受到侵害、发生泄密,又或者技术研发人员流失或技术人员培训和管理不到位,都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九、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一)产能扩张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用于智能制造升级建设项目和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上述项目系公司依据自身发展战略、综合考虑自身行业地位及管理能力等因素,以及预计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不发生重大变化所确定的投资项目。项目实施达产后,公司产能将较大幅度增加。尽管公司产能的扩张计划建立在对市场、技术等因素进行谨慎分析的基础之上,但项目达产后,公司仍存在由于市场需求变化、竞争企业产能扩张等原因而导致的产品销售风险。

(二)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导致利润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年折旧费用也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到完全达产还需要较长时间,无法在短期内快速实现效益,且投资建设期内新增大量固定资产折旧,将有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

十、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永涛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本次发行前45.3685%的股份。本次发行后,马永涛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比例将有所下降,但仍然处于控股地位,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如果公司各组织机构不能有效行使职责,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则实际控制人可能会通过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决策的控制,而导致出现不利于其他股东或投资者的情形。因此,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十一、股票市场风险

公司上市后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发展前景等内在因素的影响,还会受公司所在行业景气度、国家有关政策、投资者心理预期、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等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关注本公司情况外,需对各种股市风险因素有充分的认识和考虑,进而规避各种股市风险。

十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疫情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2020年1月以来,国内外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受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春节后较以往延迟复工,而且疫情也影响到国内外经贸及人员往来、业务开拓等,造成公司产品的下游市场需求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或延迟。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60.50%、65.26%、68.17%和68.37%,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出口国家和地区包括北美洲、大洋洲、欧洲、南美洲、中东、东南亚等。受本次新冠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相较2019年同期均有所下降,预计将对公司2020年全年经营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若疫情持续蔓延且得不到有效控制,或者今后出现其他公共性突发事件,均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三、发行失败风险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若本次发行时有效报价投资者或网下申购投资者数量不足法律规定要求,本次发行将面临中止发行的风险,若发行人中止发行上市审核程序超过深交所规定的时限或者中止发行注册程序超过3个月仍未恢复,或者存在其他影响发行的不利情形,将会出现发行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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