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微电子首次发布在科创板上市 上市主要存在风险分析(图)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0-08-19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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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发行失败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的要求,若本次发行时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或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数量不足法律规定要求,或者发行时总市值未能达到预计市值上市条件的,本次发行应当中止,若发行人中止发行上市审核程序超过上交所规定的时限或者中止发行注册程序超过3个月仍未恢复,或者存在其他影响发行的不利情形,或将会出现发行失败的风险。

(七)与募集资金运用相关的风险

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将用于8英寸高端传感器和功率半导体建设项目、前瞻性技术和产品升级研发项目、产业并购及整合项目以及补充营运资金。公司在考虑上述投资项目时已经较为充分的研究了项目的市场前景、资金和技术、人力资源等各种因素,并进行了可行性分析。但鉴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技术、管理、环保等方面可能出现不利变化,公司能否按照预定计划完成相关投资建设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此外,项目建成后将产生的经济效益、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都有可能与公司的预测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募集资金对该等项目的运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公司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设立的公司,公司将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用于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遵守中国监管机构关于外商投资和外汇管理方面的限制,可能会对募集资金的运用产生不利影响。

(八)其他相关的风险

(1)投资者获取现金分红回报的风险

发行人作为一家控股公司,运营实体主要位于境内,并依赖于境内运营子公司的股利分配以满足发行人的资金需求。公司境内运营子公司中的两家主要盈利实体无锡华润上华和重庆华微均存在大额累计未弥补亏损,截止2018年末,前述两家公司账面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分别为273,132.68万元以及212,127.93万元,于该等亏损弥补完毕之前无法向公司分配现金股利。

虽然公司可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使用税后利润、股份溢价或其他可用于股利分配的科目向投资者进行股利分配,但如果境内子公司由于境内外法律法规的限制无法通过分红或其他形式向公司提供资金,则投资者可能无法从公司获得现金分红回报。

(2)控股股东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控股股东CRH直接持有发行人100%的股份。本次发行后,CRH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虽然发行人已建立起旨在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相对完善的公司制度,但如果CRH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发行人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施加重大影响,亦可能会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使发行人面临大股东控制的风险。

(3)股市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股票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除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包括投资者的心理预期、股票供求关系、国家宏观经济状况及政治、经济、金融政策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公司股票时,应充分考虑到前述各类因素所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4)可能遭受诉讼、索赔而导致的风险

公司虽然目前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但产品技术知识产权、产品瑕疵、产品交付和提供服务的延迟、违约及其他原因可能使公司遭受诉讼、索赔。如果公司遭到诉讼、索赔,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5)不可抗力的风险

火灾、暴雨、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从而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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