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首次发布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主要存在风险分析(图)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0-08-04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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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生产经营场地租赁风险

三江电子及其子公司生产、办公所使用的多处场所为租赁取得。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向第三方承租143处、租赁面积合计50,195.72平方米的房屋用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仓库、全国各地商务中心办公、员工宿舍等。其中,共7处、租赁面积合计1,308.89平方米的租赁房屋出租人未提供权属或相关证明文件,占公司全部房屋租赁面积比例为2.61%;共2处、租赁面积合计376.00平方米的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占公司全部房屋租赁面积比例为0.75%。上述9处租赁房屋全部用于外地商务中心办公、仓库和员工宿舍。若因出租人权利瑕疵而影响租赁合同履行或者出租方违约等情况,可能导致需要重新选择办公场所、仓库和员工宿舍,对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泛海投资和实际控制人卢志强先生已经出具承诺:就三江电子(含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在上市前承租的物业,若三江电子因租赁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物业或划拨土地上的物业被有权部门处罚或责令搬迁,泛海投资及卢志强先生愿意无条件承担三江电子因受到处罚而支付的罚款、因不能继续承租该等物业而搬迁所产生的成本和费用,并对三江电子搬迁期间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足额、全面的经济补偿;

若三江电子因租赁合同被有权部门认定为无效而与出租方产生诉讼、仲裁等纠纷,泛海投资及卢志强先生愿意无条件承担三江电子因该等纠纷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案件受理费等所有成本和费用,以保证三江电子不因承租该等物业而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或潜在经济损失。

对于未能提供出租房屋权属证书或租赁房屋所在地为划拨地的租赁合同,存在因出租人权利瑕疵而影响租赁合同效力的法律风险,以及房产租赁期限较短,存在到期无法续约的风险。

(八)技术更新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与技术紧密结合,依靠先进的技术得以为客户提供最符合其需求的产品,同时新技术的应用也关系到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成长能力。尽管公司持

续进行研发方面的投入,但是依然存在技术的发展速度和市场需求大大超出预期,未能及时准确推出适应市场需求新产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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