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4-16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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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统筹协调教育系统各学段国家安全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各项任务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规划,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考核指标、保障措施;要定期研究国家安全教育工作,主动向上级教育部门、本级党委汇报国家安全教育工作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党委和政府领导、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其他部门协作、学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业务指导。教育部牵头成立全国国家安全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高校国家安全教育教材和中小学教材修订审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过开展典型培养、评优评先、学术研讨、经验交流等活动,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开展教育督导。教育部统筹建立国家安全教育督导评价制度,将国家安全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督导计划,并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地要加强对所在行政区域内学校的督导评价,将督导评价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专项督导。

(四)确保经费投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经费渠道,积极支持国家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参与国家安全教育资源建设。

教育部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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