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财政重点强农惠农政策(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4-03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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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继续选择部分生猪、奶牛、肉牛养殖重点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整市、整省推进治理。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式,改造完善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等整套粪污处理设施,实现规模养殖场全部实现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努力形成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的产业格局。

29.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选择150个果菜茶种植优势突出、有机肥资源有保障、有机肥施用技术模式成熟、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地方有积极性的重点县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承担主体,探索一批“果沼畜”“菜沼畜”“茶沼畜”等生产运营模式,推进资源循环利用。

30.推广地膜清洁生产技术。在内蒙古、甘肃和新疆开展废旧地膜回收整县推进试点,支持100个县建立健全废旧地膜回收加工体系,推动建立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加工企业回收、以旧换新等多种方式的回收利用机制。以棉花、玉米、马铃薯为重点作物,示范推广地膜覆盖、集雨补灌、抗旱抗逆等节水技术,地膜厚度不得低于0.01毫米。

31.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以河北黑龙港流域为重点,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推广农艺节水措施,实施耕地休耕试点。

32.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以湖南长株潭地区为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推行种植结构调整,实施耕地休耕试点。

七、支持农业防灾救灾

33.农业生产救灾。立足地方先救灾、中央后补助,中央财政对各地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及生物灾害的预防控制、应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给予适当补助。

34.动物疫病防控。中央财政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工作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补助方式。

35.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纳入中央财政保险保费补贴范围的品种为玉米、水稻、小麦、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森林、青稞、牦牛、藏系羊和天然橡胶,按照农业保险“自主自愿”等原则,农民缴纳保费比例由各省自主确定,一般不超过20%,其余部分由各级财政按比例承担。在13个粮食主产省的200个大县深入实施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启动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试点。

八、大县奖励政策

36.产粮(油)大县奖励。包括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超级产粮大县奖励、商品粮大省奖励、制种大县奖励、产油大县奖励。大县标准和资金使用要求按照《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866号)执行。

37.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大县标准和资金使用要求按照《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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