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氢能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试行)》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3-20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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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苏州氢能产业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落实,形成合力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规划引导。系统谋划氢能关键技术攻关、基础设施建设、示范运营推广等发展规划和实施细则,加强各专项规划与城市总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氢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构建创新体系。依托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建

提升一批创新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氢能产业创新体系。强化产学研结合,搭建技术研发平台、成果转化平台及示范应用平台,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培育。

(四)加大资金支持。加大财政对氢能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研究加氢站、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终端补贴等政策,降低消费者使用成本。发挥苏州市创新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撬动作用,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五)强化人才保障。积极实施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政策,加快集聚氢能领域高端领军人才。加强与国内外“高精尖缺”人才团队的主动对接,积极引进高层次氢能创新型团队。以氢能产业化重大项目为依托,培育一批领军型复合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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