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关于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3-07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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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助推主食产业提档升级。开展主食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引导重庆小面类鲜湿面条、重庆凉面、重庆酸辣粉等地方特色粮油产品规范化、产业化生产,认定一批粮油生产、加工、销售和主食产业化放心龙头企业。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网上商超”等经营新模式。保护并提升传统主食产品品质,加大主食产品与其他食品的融合发展,鼓励和支持开发个性化功能性主食产品。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军粮供应、应急供应、成品粮供应、放心粮油、主食产业化“五位一体”融合发展,着力提高军队粮油供给保障能力和地方应急保供能力。(市商务委、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财政局负责)

(九)提升粮油科技创新能力。实施“科技兴粮工程”,淘汰落后产能与加工设施,支持粮食加工设施技能改造,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环保、能耗、安全生产等指标约束,新建一批工艺设备先进、注重节能环保、优质高效的粮油加工项目。加强优良粮食品种选育推广,集成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标准化技术,打造一批绿色、有机粮油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加大粮食科研投入,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推广,力争建成1?2个市级粮食和油脂技术(或研发)中心。支持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户科学储粮行动。推广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装备等在粮食产业中的应用,提升节粮减损、加工转化、现代物流、“智慧粮食”等方面的技术水平。(市商务委、市科委、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十)健全粮食质量监管体系。按照“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质量可追溯”的原则,推进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建设,开展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安全风险监测,扩大“放心粮油”覆盖面。建立粮食全产业链的质量追溯体系和多部门质量安全监管衔接协作机制,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加工。加强进口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建立进口粮食疫情监测和联防联控机制,加强调运监管,特别是对中转码头的监管和进口粮食的后续加工过程监管。加强口岸风险防控和实际监管,深入开展农产品反走私综合治理。(市商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重庆检验检疫局、市财政局、市农委、重庆海关负责)

(十一)加强粮食行业人才培养。实施“人才兴粮工程”,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鼓励市内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根据我市对粮食人才的需求开设粮食产业相关专业和课程,完善“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加快培养行业短缺的适用型人才。加强粮食职业技能培训,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培育“粮工巧匠”,提升粮食行业职工的技能水平。(市商务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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