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10条措施》发布(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2-24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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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抓实物流产业精准招商

强化全产业链招商,以世界百强物流企业以及中国50强物流企业为引资重点,谋划一批建链、补链、强链的物流项目,加快引进一批国内外具备较强综合竞争力的物流企业落户我省。各州、市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案暠要求,加强对签约引进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全程动态跟踪和服务,确保签约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用好用活用足各类支持政策,对年度招商引资成绩突出的州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业主、成功引进重大物流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省商务厅、招商合作局牵头;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落实物流运输便利化政策

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暠政策,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推动将水产品冻品、需低温存储的药品纳入目录。落实我省办理使用ETC“云通卡暠交费的货车用户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落实好营改增后的政策,降低物流企业营运成本。简化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手续,探索实行异地年审,按照国家要求做好年审、年检合并工作。严格落实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要求,推进治超联合执法模式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公路货运执法行为,严格执行涉路行政处罚标准、一事不再罚和罚缴分离制度。所有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现场检查处罚一律到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货车车主应主动配合进站接受检查。加强物流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厅、公安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商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发展现代物流产业的重要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暠改革,破除制约物流降本增效和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探索建立物流领域审批事项“单一窗口暠,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全省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省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保障物流产业财政支持政策得以全面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物流产业推进机制,制定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和物流园区建设规划,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或实施细则,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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