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10条措施》发布(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2-24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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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培育壮大物流市场主体

引导和支持我省大型物流企业转型升级,采取合资合作、规模扩张和并购重组、协作联盟等方式做大做强,培育形成一批主业突出、规模和品牌效应明显、具备较强国际国内影响力的龙头物流企业。鼓励我省物流企业到省外设立物流公司或分支机构。鼓励大型制造企业、商贸企业整体剥离物流业务成立专业化物流公司,面向社会提供公共物流服务。引导和鼓励中小物流企业抱团发展,完善和延伸服务功能,创新个性化服务模式,满足多样化物流市场需要。坚持内培外引相结合,发展一批具备较强实力的物流供应链服务企业和第三方物流平台企业。支持大型物流企业申评国家5A级物流企业及五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资质。(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国资委,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六、打造跨境物流企业集团

着眼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暠建设,加快培育国际物流合作和竞争新优势。鼓励和支持我省有实力的物流企业设立境外跨境物流公司,提升国际物流服务能力。支持省级龙头物流企业牵头组建大型跨国物流企业集团,提升我省物流企业在全球物流产业价值链中的地位和影响力。(省商务厅牵头;省国资委,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七、推进跨境物流便利化

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中国(云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暠建设,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开展跨境物流体系建设改革试点。推动与周边国家建立两国间关检执法互助、监管互认、信息共享机制。支持开展跨境贸易,开展离岸结算,推动跨境物流发展。支持省内保险公司在越南、老挝、缅甸等周边国家积极开展与跨境物流运输相配套的保险业务。争取昆明铁路口岸尽快实现临时开放。(省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监局、昆明海关、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云南保监局、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

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与物流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互联网+暠物流新业态、新模式,构建一大批特色平台,发展平台经济。建设服务于物流信息供需精准对接、物流产业全链条一体化发展的第三方物流信息交易平台。建设国内领先的云南国际“现代物流云暠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集不同物流方式和物流业态为一体的全方位物流信息服务。支持基于“互联网+暠无车承运人发展。依托部门、行业物流大数据平台,开放共享公路、铁路、航空、水运、邮政、公安、工商、海关、质检等领域有关物流数据。鼓励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在线交易、在线支付等功能,推进金融产品与物流、信息流整合,发展物流供应链金融。鼓励物流新技术、新模式、新设备研发和应用,支持具备条件的物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后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省商务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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