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2018年农业科教环能工作要点》的通知(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2-19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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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采取“一点两线全程分段”方式,分层分类分模块,切实提高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探索政企合作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职业教育集团承担培育任务。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采取“弹性学制、农学交替”的方式,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

16.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条件能力。统筹利用农广校、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等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加快构建“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在线学习、在线服务和在线考核,实现培育工作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继续认定一批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加强标准规范、名师队伍、精品课程和教材建设。

四、以降低环境污染和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为要求,坚决打赢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

17.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指导各地以县为单元编制全量化利用实施方案,提高秸秆处理利用的区域统筹水平。构建政府、企业、农民三方利益联结机制,集成推广一批县域秸秆全量化利用模式。建设150个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打造20个典型示范样板。分区域、分作物、分层级,举办现场交流活动。编制秸秆利用政策清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建立五料化利用长效机制。

18.抓实地膜回收行动。加大农用地膜新国家标准宣贯力度,加快加厚地膜推广应用。研究制定地膜污染防治办法。做好100个地膜治理示范县建设,构建加厚地膜推广应用与地膜回收补贴挂钩机制,开展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培育地膜回收市场主体,不断完善农膜回收体系。加大地膜捡拾机具、资源化利用技术等研发和示范力度,继续开展可降解地膜对比试验。

19.强化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在江苏、河南、湖南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探索推进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分区域、分作物品种制定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要求,开展利用试点。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继续实施湖南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与种植结构调整试点。

20.探索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模式。开展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县(园)创建,抓好100个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建设,推动果沼畜种养循环发展。指导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示范市、示范基地建设,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强化政策扶持和科技供给,构建产业链主体利益链接机制,培育绿色低碳循环农业企业,打造产业化发展的“领跑者”和行业“标杆”。

21.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意见》。建设100个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示范村,多能互补,因地制宜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农村节能等技术。加强已建农村沼气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妥善处置废弃农村沼气设施。盘活已建户用沼气,拓展功能,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施秸秆气化农村清洁能源利用工程,进一步拓宽农村清洁能源供给渠道。建设一批秸秆打捆直燃清洁供暖示范点。组织农村清洁炉具博览展示会,编制发布《清洁炉灶升级换代发展规划》。

22.加强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推动外来物种管理立法,完善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与综合防控,示范推广生物天敌防治与生物替代技术。加大珍稀濒危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力度,推动制定第二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开展重点保护物种资源调查与抢救性收集,继续实施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工程。

23.组织农业环境监测调查。切实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以农田氮磷和畜禽养殖排放为重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例行监测,布设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完善农业环境监测网,掌握农业环境质量总体状况和变化趋势。

24.强化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制定农业环境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设置农业投入品强度、废弃物综合利用程度、污染物减排效果等指标,开展以省、县为单位的年度评价试点。紧紧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任务,做好12个省农业面源污染延伸绩效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农业环境保护压力传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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