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2018年畜牧业工作要点》的通知(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2-05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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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持续推进奶业振兴

12.贯彻落实国家奶业发展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奶业振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组织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细化具体政策措施,强化奶业产业链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奶业全面振兴。

13.推动奶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启动优质奶牛种公牛培育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完善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工作,遴选一批国家奶牛核心育种场,提升奶牛良种繁育水平。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新建高产优质苜蓿基地50万亩。支持奶牛养殖场转型升级和家庭牧场发展,引导适度规模养殖。推广应用奶牛场物联网技术和智能化技术设施设备,推进“数字奶业信息服务云平台”建设试点。指导奶业主产省尽快建立生鲜乳价格协商机制,开展生鲜乳质量第三方检测试点,完善奶业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整顿生鲜乳收购秩序,依法查处和公布不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以及凭借购销关系强推强卖兽药、饲料等行为。

14.做大做强民族奶业品牌。实施奶业品牌推进行动,激发企业积极性和创造性,培育优质品牌,引领奶业发展。完善中国奶业20强(D20)联盟机制,举办第四届奶业D20峰会,促进乳品企业大联合、大协作,提升中国奶业品牌影响力。通过行业协会等第三方组织,推介产品优质、美誉度高的企业品牌。

15.引导培育乳制品消费。积极宣传奶业发展成效,定期发布乳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展示国产乳制品良好品质。加大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推广力度,持续开展中国小康牛奶行动和奶酪校园推广行动,推介第二批休闲观光牧场,组织乳品企业公众开放日活动,扩大奶业公益宣传,激发消费活力。加强乳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

16.推进草原保护制度建设。深入开展草原资源清查,完成牧区半牧区县的内业分析和京津冀区域的外业清查工作。落实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研究制订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创建草畜平衡示范县,推进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研究制订国有草原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方案。制定草业产值测算办法,编制草原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草原资源承载力监测预警评价,研究制订草原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关键技术标准。推动设立“6·18草原保护日”。

17.开展大美草原守护行动。开展草原执法检查“绿剑行动”,建立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和约谈机制,严厉打击破坏草原资源的违法行为。开展草原征占用专项检查“护卫行动”,严格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严控草原非牧使用。开展草原补奖政策“宣贯行动”,宣讲解读草原补奖政策,加强政策落实信息管理、绩效评价和督导检查。开展新闻媒体“发现美丽草原行动”,推介一批美丽草原牧场,发掘一批基层草原干部典型。开展最美草原管护员“寻找行动”,树立一批草原管护员典型,促进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

18.实施草原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继续实施《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十三五”规划》和《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2016—2030年)》,扎实推进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草原治理、退耕还林还草、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及石漠化草地治理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集中治理退化沙化草原,保护和修复草原生态环境。组织实施草原防火和生物灾害防控项目,加强草原防火物资装备建设,提高火情监控的信息化水平,强化灾害监测预警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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