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推动高校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1-27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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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日前,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推动高校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提到坚持把专业作为人才培养的基本单元,把专业建设作为立校之本。以建设面向未来、适应需求、引领发展、理念先进、保障有力的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专业为目标,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版为引领,切实提高专业建设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提高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达成度,提高教师队伍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提高质量保障运行的有效度,提高学生和社会的满意度。

教育部关于推动高校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人民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当前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离不开人才的支撑。推动高校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机制,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是高等教育主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现就推动高校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动对接国家需求,深化招生制度改革

1.建立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宏观调控,完善中央、地方两级管理体制,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增强招生计划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发挥政策引导和调控作用,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解决重大战略问题,储备战略人才。改进完善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动态调整区域间、培养单位间和学科专业间的招生结构,促进人才培养结构与社会需求相适应。

2.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要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高校专业培养的关联性。高等学校要主动适应高考综合改革,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增强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协同性。

二、建立动态适应机制,提高专业建设质量

3.建设一流专业。坚持把专业作为人才培养的基本单元,把专业建设作为立校之本。以建设面向未来、适应需求、引领发展、理念先进、保障有力的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专业为目标,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版为引领,切实提高专业建设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提高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达成度,提高教师队伍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提高质量保障运行的有效度,提高学生和社会的满意度。深入开展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技术,支持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更新完善教学内容,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协同开发、开放共享。建设以优秀教师为带头人,热爱教学、结构合理、授课质量高的教学团队。创新教学管理,完善激励机制,建立有利于教师静心教学、潜心育人,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将质量要求内化为全校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为,推动高校建立自律自省、及时反馈、持续改进的,与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等教育相适应的质量文化。

4.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将优化专业结构、改进专业设置管理作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立国家调控、省级统筹、高校自律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鼓励高校设置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改善民生急需的专业,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不断提高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的契合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地方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的统筹管理,加强对新设专业评估检查,加大对专业办学条件的公开力度。推动高校制定专业建设与调整规划,建立盘活专业存量、有进有出的专业增减机制,构建与高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相匹配的专业体系。

5.完善专业人才预测、预警系统。构建高等学校专业人才需求预测、预警系统和毕业生就业监测反馈系统,建立健全专业的预警、调整机制,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动态调整高校间招生规模,对办学条件不足、水平持续低下、就业状况较差的高校严格控制招生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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