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2-14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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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12月14日,甘肃省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提到充分发挥主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及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畅通创业投资市场化退出渠道。支持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开展直接融资业务。鼓励创业投资以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市场化退出,规范发展专业化并购基金。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动能,激发创新创业,促进就业增长,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5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统筹协调和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制度环境、市场环境和生态环境,加快形成“创业、创新+创投”的协同互动发展格局,积极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进一步扩大创业投资规模,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创业投资企业,促进我省创业投资做大做强做优。

(二)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实体、专业运作、信用为本、责任担当”的基本原则。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的力度,增强可持续性,构建“实体创投”的创业投资环境。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从自身独特优势出发,强化专业化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深化内部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对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和增值服务,不断提高创业投资行业专业化运作和管理水平,夯实“专业创投”的创业投资运行基础。加强创业投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诚信守法,忠实履行对投资者的诚信义务,创建“信用创投”的创业投资发展环境。推动创业投资行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开展投资运营活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促进创业投资良性竞争和绿色发展,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树立“责任创投”的创业投资价值理念。

二、培育多元创业投资主体

(一)加快培育各类创业投资机构。鼓励各类机构投资者和个人依法设立公司型、合伙型创业投资企业。鼓励行业骨干企业、创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创业服务中心、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创业创新资源丰富的相关机构参与创业投资。鼓励具有资本实力和管理经验的个人通过依法设立一人公司从事创业投资活动。鼓励和规范发展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创业投资母基金。(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工商局、甘肃银监局、甘肃证监局、甘肃保监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国家外汇局甘肃省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鼓励社会资本从事创业投资活动。鼓励成立公益性天使投资人联盟等各类平台组织,培育和壮大天使投资人群体,促进天使投资人与创业企业及创业投资企业的信息交流与合作,营造良好的天使投资氛围,推动天使投资事业发展。规范发展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为各类个人直接投资创业企业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甘肃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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