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省外可受理异地就医现金报销业务了!(附医保省外受理点全名单)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1-23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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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日前,从深圳市社保局了解到,深圳医保异地就医现金报销省外受理业务正式启动。据悉,深圳市社保局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4家具备相关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在深圳市参保人就医人次最多的省外10个城市,分别设立受理网点,提供异地就医现金报销受理服务。以下为具体内容及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省外受理网点名单: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现金报销省外受理业务(以下简称“异地报销受理业务”),是2017年度深圳市政府民生实事之一。深圳市社保局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4家具备相关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在我市参保人就医人次最多的省外10个城市,分别设立受理网点,提供异地就医现金报销受理服务。

一、业务介绍

异地报销受理业务是由政府出资购买服务,与具备相关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协议,在省外10个城市分别设立受理网点,将收取报销材料等医保非核心业务委托其办理,而审核医疗费用、支付报销费用仍由社保部门负责,以保证审核报销的专业性和准确性。同时,为保证商业保险机构各服务网点与深圳社保窗口业务标准一致,确保收件的准确性,深圳市社保局采用网络与现场培训的方式,培训各受理网点工作人员,并统一办事流程与收取材料清单,统一使用深圳市社保局的受理系统。

二、机构及网点

(一)受理机构

受理此业务的4家商业保险机构,是通过政府招标采购确定,均具有国家保监部门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在全国范围内具备完善异地服务网络、拥有专属服务管理团队、具有理赔工作经验,省外受理网点均配置有医学类专业工作人员。

牵头受理的4家中标商业保险机构:

1、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3、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4、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受理网点

根据我市参保人近三年异地就医深圳市社保窗口现金报销的业务量,统计出省外报销人次前十的城市作为试点,分别为:北京市、上海市、武汉市、重庆市、长沙市、成都市、西安市、天津市、郑州市、南京市。四家商业保险机构在这10个城市分别设立1个受理网点,共39个受理网点(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庆市没有受理网点),参保人自行选择一家办理报销业务。

三、受理对象及内容

目前10个试点城市的39个商业保险受理网点,主要是为我市参保人异地就医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提供异地收取报销材料服务,业务受理对象及内容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状态正常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少儿)、三档参保人,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包括自行就医、转诊、常住内地登记等住院类型。

(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包括普通门诊报销、年度门诊报销、门诊特检报销、大病门诊报销等类型。

1、普通门诊报销: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有余额参保人。

2、年度门诊报销: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就诊前连续参保满12个月,满足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办理常住内地备案或市外转诊其中一种情形。

3、门诊特检报销: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满足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办理常住内地备案或市外转诊其中一种情形。

4、大病门诊报销:办理深圳市大病门诊登记,满足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办理常住内地备案或市外转诊其中一种情形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少儿)、三档参保人。

备注:本业务暂不包括生育保险(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实行定额报销,企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四、领取报销结果方式

在省外受理网点办理业务时,参保人需注意的是,需将本人手机号码告知工作人员,如不需要纸质《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我们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销结果;如需要纸质《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请留下邮寄地址,我们会选择邮政方式送达(邮费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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