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1-15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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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能源生产革命,打造多元化能源供应体系。

1、落实优质煤炭资源保障。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将深化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做好民生保障、能源供给相结合,强化安全、技术、环保、质量等约束性政策措施,依法有序推进煤矿关闭退出。配合国家煤炭交易中心建设,加强与陕西、内蒙古、山西、甘肃等煤炭资源大省及主要煤炭企业合作,启动建立华中煤炭交易市场。以资本及市场为纽带,充分发挥铁路通道运能,巩固“海进江”运输通道,引入省外优质煤炭,保障省内煤炭的长期稳定供应。

2、推进油品升级改造。推进武汉石化、荆门石化、潜江金澳等炼油企业油品升级改造,全面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和标准。武汉石化年加工能力达到850万吨,潜江金澳加工能力升级。各炼油企业完成生产国Ⅴ标准汽柴油升级改造,2017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2018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与国Ⅴ标准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2020年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并轨,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均统一使用相同标准的柴油。车用汽柴油应加入符合要求的清净剂。

3、提高天然气资源供应保障能力。以国家主干管道天然气为主气源,以自产常规与非常规天然气、液化天然气(LNG)作为补充和应急气源。积极落实川气东送、西气东输二线以及规划建设的川气东送二线、西气东输三线、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等国家天然气主干管道的资源量。加快恩施、远安等地常规与非常规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推进湖北能源集团煤制天然气项目相关工作,大力发展生物天然气。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引进国内外LNG资源,建设区域LNG接收站,构建多元化气源供应格局。积极推进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支持配合中石化和中石油推进潜江黄场和孝感云应地下储气库建设,鼓励各地燃气公司和大型工业用户适当建设小型分散LNG储存调峰站。加快小时(日)调峰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

4、科学有序发展清洁火电。有序推进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建设,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有关要求,结合省内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大型煤电项目建设投产时序,保障省内电力市场安全平稳运行。积极支持纳入规划的燃煤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国家热电联产管理有关规定,科学编制热电联产规划,鼓励规范建设背压式燃煤热电联产机组。支持在有条件的经济开发区、中心商务区、公共建筑或商业综合体等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在武汉、襄阳和宜昌“一主两副”中心城市及其他市(州)城区范围内适度布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支持高炉煤气、余热余压余气发电项目建设。“十三五”期间,湖北省规划火电项目(含热电联产、燃机、余热发电等)1300万千瓦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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