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水价改革新政:自来水价格涨幅逾14%(附政策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7-27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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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 目前,深圳发改委发布深圳市水价改革实施方案,将深圳原水价格统一调整到1.06元/立方米,自来水综合价格统一调整到3.449元/立方米,涨幅均超14%,此外,将建立自来水价格与原水价格联动机制,设立自来水价格平衡账户。

据初步统计,2016年全国水资源总量30150亿立方米,比2012年增长2.1%;用水总量6150亿立方米,增长0.3%;其中工业用水量1330亿立方米,下降3.7%;人均水资源量2186.9立方米,与2012年基本持平;人均用水量446.1立方米,下降1.7%;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83.7立方米,下降23.9%,全面实现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目标。

2012-2016年全国水资源管理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农业用水量占比超五成

翻查历史数据显示:2015年广东全省总用水量443.1亿m3。其中:农业用水227.0亿m3(较上年增加2.7亿m3),占总用水量的51.2%;工业用水112.5亿m3(较上年减少4.5亿m3),占25.4%;生活用水98.3亿m3(较上年增加2.2亿m3),占22.2%;生态环境补水5.3亿m3(较上年增加0.1亿m3),占1.2%。按生产、生活和生态划分:生产用水368.3亿m3,占总用水量的83.1%;生活用水69.5亿m3,占15.7%;生态补水5.3亿m3,占1.2%。全省污水处理回用、雨水利用、海水淡化等非常规水利用量1.75亿m3,分别为深圳1.102亿m3、韶关0.586亿m3、汕尾0.013亿m3、湛江0.042亿m3、揭阳0.011亿m3。

农业用水消耗量占68.6%

2015年全省用水消耗总量168.0亿m3,其中:农业占68.6%,工业占11.1%,生活占18.8%,生态环境占1.5%。全省综合耗水率为37.9%。各行业耗水率:农业50.8%,生态环境47.3%,城镇公共34.4%,居民生活31.1%,工业16.6%。全省直流式火(核)电耗水率2.7%,耗水量1.0亿m3。

值得关注的是,2015年广东省完成了各地级以上市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省级考核工作,完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修订工作,明确“十三五”期间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各项约束性指标;水利部与省政府联合批复实施《广东省水权试点方案》,我省水权试点工作进入实施阶段;第二批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惠州、珠海市实施方案得到省政府批复;加快推进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另外,深圳发改委发布深圳市水价改革实施方案,将深圳原水价格统一调整到1.06元/立方米,自来水综合价格统一调整到3.449元/立方米,涨幅均超14%,这是相应省及国家水资源政策、的号召。

深圳市发布水价改革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约用水,引导水资源合理配置,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调查研究、成本监审、价格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程序,并经市政府同意,7月24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水务局联合印发《深圳市水价改革实施方案》。

《深圳市水价改革实施方案》包括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改革措施三部分内容。水价改革总体目标是进一步深化水价改革,建立充分体现我市水资源紧缺状况,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为核心的水价政策体系。基本原则是保障基本生活需求与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相结合;补偿成本与优质优价相结合;稳定价格和动态调整相结合;强化监管与鼓励创新相结合。改革措施包括完善阶梯水价制度等10条举措,方案通过优质优价、设立自来水价格平衡账户和建立自来水价格与原水价格联动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水价形成机制,促进了供水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统一全市原水价格和自来水基准价格、简化水价分类、推动减少供水中间环节和确保公共财政对供水事业的投入等措施,促进了用户公平负担和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完善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全面实施单位用水超计划加价制度和实行差别水价政策等措施,更好地发挥了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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