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印发建设人工智能高地行动方案 七张图看懂上海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现状(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9-09-25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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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入打造世界级的场景应用

充分发挥本市应用场景丰富优势,鼓励全球人工智能最新成果在上海率先“试水”,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民高品质生活、城市高效率运行,打造一批面向全球的创新应用。

12、持续开展场景应用“揭榜挂帅”

加大本市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开放力度,在医疗、教育、城市管理、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建立应用场景动态发布制度,完善“揭榜挂帅”机制,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分步推动各类场景方建立人工智能联合应用测试平台,为创新产品和服务提供真实测试环境。

13、支持鼓励创新产品“首发首秀”

依托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等重要平台,引导鼓励各类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在沪“首发首秀”,支持在地标性区域建立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展示体验中心。建立人工智能创新产品激励机制,对具有市场推广前景的创新产品,优先纳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支持政府首购和订购,并优先推荐给应用场景单位部署使用。

14、深化建设公共服务“示范项目”

支持各级政府部门率先运用人工智能提升业务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在政务云、社区云、“一网通办”、智慧公安、智慧法庭、垃圾分类等重点领域,深度打造人工智能公共示范项目,为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提供应用示范。支持浦东张江、徐汇西岸、闵行马桥等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示范区,提升社会公众对人工智能的感知度。

专项行动5:全力打造世界级的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场景
聚焦人工智能在医疗、教育、城市管理、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应用,对接全球顶尖解决方案,建设世界级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打造10个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示范区,形成10大类100个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场景。对列入“上海市人工智能试点应用场景”的重大专项项目,按项目投资额30%予以支持,最高支持额2000万元。对纳入应用场景解决方案的创新产品,优先推荐纳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

(五)加快创造活力迸发的制度环境

大力建设开放、包容、多元的创新生态,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建立市场充分竞争、资源高效流动的制度环境,促进人工智能持续健康发展。

15、加速创新资本形成和有效循环

围绕项目信息作为关键投资决策要素,整合本市优秀人工智能团队、重点应用场景、优质项目等资源,建立政府、企业、投资机构定期沟通机制,优先聚焦投资本市优质中小型人工智能企业,形成高质量的投资生态。建立本市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鼓励、支持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在市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框架下成立子基金,示范引领社会资本,加大对本市人工智能创新创业项目的投资。全力支持本土创新标杆企业申报科创板上市,为重点企业提供申报补贴和咨询指导。

专项行动6:建立运作市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
按照整体设计、分期募集方式,建立首期规模100亿元的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发挥母基金资本放大功能,以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方式,带动更大规模社会资本投资,最终形成1000亿级基金群。重点投向AI芯片、传感器、AI算法等核心基础技术,智能驾驶、智能硬件、智能机器人、“AI+”垂直应用等智能产业,以及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泛人工智能”领域,孵化培育十家创新龙头企业,百家创新标杆企业,形成重点产业千亿产值规模。

16、着力提升市场主体创新动力

扩大“科技创新券”“四新券”覆盖范围,集成社会创新服务资源,提升人工智能企业创新能力,按照创新活动支出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创新产品,享受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产品政策支持,符合规定的最高可按照专项支持比例30%上限给予支持。按照企业及个人贡献和岗位性质,对符合要求的人工智能企业设计人员、核心团队实施奖励,对设计人员或核心团队成员个人最高奖励50万元。

17、推动创新智力与成果高效流转

深化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对离岗开展人工智能创业的科研机构人员允许保留原人事关系3-5年,聘请企业科学家担任科研机构兼职,适用项目分成、职称评定等激励考核措施。促进全球创新合作,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沪设立实验室和研发中心,支持本土创新企业在海外设立全球研发中心。加强人工智能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设立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国际交易中心,组建人工智能细分领域专利联盟,促进人工智能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18、推进法治标准基础环境建设

逐步建立人工智能风险评估和法治监管体系,鼓励有关方面开展人工智能领域信息安全、隐私保护、道德伦理、法规制度等研究。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在医疗、金融、交通等领域开展先行先试,推动行业应用、数据流通等制度创新,探索形成人工智能细分领域行业规则和标准。积极推进人工智能相关立法工作,定期发布人工智能法治报告,形成人工智能治理的“上海模式”。

专项行动7:率先构建人工智能治理的制度体系
组建人工智能信息安全、隐私保护、知识产权、大数据等专家工作组,围绕人工智能治理开展相应研究。结合本市人工智能场景应用,依托行业组织和社会机构,制定医疗、金融、交通等领域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导则,推动形成若干企业标准或行业标准;研究提出通用性的人工智能治理准则,发布《人工智能法治蓝皮书》。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统筹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市人工智能产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服务好市领导联系人工智能产业制度,建立人工智能专家和骨干企业定期联络机制。建好用好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平台,组织汇聚全球创新资源,为全市一流创新生态提供源源动力。密切关注产业动态和技术前沿,依托市人工智能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为本市人工智能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重点提供决策支撑。建立人工智能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加强产业监测和统计分析,为决策分析和政策评估提供基础数据。优化信息基础设施支撑,建设技术先进、模式创新、主体多元的城市高速智联网,实现移动通信网络和固定宽带网络“双千兆”全市覆盖,率先开展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商用,实现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网络智能化改造和新型工业互联网络规模化部署,为新一代人工智能的深度广泛应用提供信息高速公路。

市区联动形成合力,滚动实施形成机制,确保行动方案各项任务不断优化、扎实落地,持续聚焦、久久为功,全面建成上海人工智能一流创新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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