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深化农垦改革专项试点实施方案》出台(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9-18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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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日前,辽宁省正式出台《辽宁省深化农垦改革专项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提到,将有11个方面的专项试点任务,包括:依法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组建区域性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推进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和公司化改造;改组、组建农垦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专业化农业产业公司;开展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创新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等。以下为具体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32号)精神,加快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农垦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现就深化农垦改革专项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辽宁省深化农垦改革专项试点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部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具体工作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以优化盘活资源要素配置、强化政策支持为保障,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垦经济转型升级,增强农垦发展的内生动力、发展活力、整体实力,示范引领全省现代农业发展,争当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排头兵,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作贡献。

(二)总体目标

用两年时间,通过在不同垦区、不同类型国有农场对改革关键环节先行先试,力争在探索农垦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股本改革的路径和方法上有所突破,在探索区域集团化、农场企业化、股权多元化改革的路径和方法上有所突破,在探索资源整合、产业融合、经营联合改革的路径和方法上有所突破,为全面深化农垦改革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三)基本原则

1.聚焦重点。围绕制约农垦改革发展关键性问题确定试点任务,充分发挥试点在全面推进工作中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探索改革路径和方法。

2.分类推进。统筹考虑各垦区在管理体制、资源禀赋、发展水平上的差异性,有针对性地选择不同类型垦区和国有农场开展专项试点,实行差异化路径、推进多元化发展。

3.上下联动。省农垦改革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各市按照确定的试点任务及明确的试点目标、试点内容和有关要求抓好落实。

4.依法有序。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顺利平稳推进试点工作,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二、试点任务

(一)依法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

试点目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农垦企业从国有独资向多元投资主体的转变。在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改革时,探索出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的有效实现形式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处置机制及人才培养模式。

试点内容:一是确立国有农场市场主体地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自上而下的内部约束机制和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二是按照有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参照国有企业建设用地作价出资(入股)的做法,赋予符合条件的农垦企业使用的原生产经营性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和农用地作价出资(入股)功能,在确权登记发证和评估作价的基础上,经批准以国家出资形式注入农垦企业。同时,明确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和作价出资(入股)办理程序,在不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处置机制。三是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者各类非国有资本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时,农垦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促进农垦国有土地等资源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以国有农场全部或者大部分资产参股的要绝对控股,以少部分资产控股的可以相对控股。同时,探索实行股权多元化企业员工持股办法,形成所有者、经营者和员工等利益共同体。

有关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公开公正,切实保护各类出资人的合法权益,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试点垦区:盘锦市、大连市。

具体承接单位:大洼区政府(大洼区农垦局)、庄河市沙岭农场。

试点周期: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二)组建区域性现代农业企业集团

试点目标:国有农场相对集中的垦区,以市、县为单位,积极探索、创造条件,加快组建区域性现代农业企业集团。

试点内容:一是试点垦区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立足农垦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积极推进国有农场之间、国有农场和垦区内外企业之间的联合、联盟、联营,探索以资本为纽带组建区域性现代农业企业集团。二是新组建的区域性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企业治理水平和发展活力。

有关要求:优化资源配置,处理好企业间产权关系。组建过程中要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试点垦区:盘锦市。

具体承接单位:盘山县政府、大洼区政府(大洼区农垦局)。

试点周期: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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