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优秀农民工和职校生也可落户(全文/解读)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8-30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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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 加快推进和完善我省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浙江省新型城市化。8月2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实施因城而异分类有序的落户政策,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政策、规范相关人员户口迁移政。通知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优秀农民工和职校生也可落户

通知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政策,职业院校毕业生、道德模范、优秀农民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人员也可在浙江落户。通知要求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面放开的落户政策。对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的人员,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更加宽松的落户政策。

被县级以上政府或设区的市级以上人力社保等部门评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优秀农民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可以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不受其他条件限制。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合理确定其他有突出贡献人员范围和落户规定期限。

外地人落户,在城镇地区(除杭州市城区外)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本省户籍满5年,可以不受当地其他落户条件限制,申请将户口迁至居住地。本县(市、区)范围内人员进城镇落户的,可以进一步放宽相关条件限制。

放宽老年父母投靠子女等户口迁移条件

除杭州市城区外,进一步放宽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子女等户口迁移的条件限制。

对于大学生迁户口问题,通知规定考取本省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的新生,入时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学校的学生集体户;毕业时户口在学校学生集体户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就(创)业地、居住地或原籍地。除本人主动申请的以外,本省籍学生考入省内大中专院校不办理户口迁移。

据悉,2016年浙江常住人口为5590万人,同比增长0.92%。近几年,杭州常住人口增长率较为乏力,2017浙江修改落户政策,发布吸引人才相关政策,未来,浙江常住人口将进一步增加。

数据来源:浙江统计局 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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