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8-04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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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狠抓重点区域,改善环境质量。

1.加强重点防控区综合整治。

深入推进重点防控区重金属污染环境综合整治,有效解决突出的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改善重金属环境质量。

(1)国家重点防控区

珠三角电镀区:依法关停园区(基地)外污染严重、难以治理又拒不进入定点园区(基地)的企业。加快推进电镀、皮革园区(基地)污染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和废水深度处理回用,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基地)建设配套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打造一批电镀和皮革循环经济创新示范园区(基地)。继续实施电镀和皮革加工企业的入园搬迁,推动电镀和皮革制造行业园区化、专业化发展。大力开展电镀和皮革制造行业清洁生产技术示范,培育一批行业领跑企业。

韶关乐昌市:深入实施《韶关市涉重金属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5-2020年)》,以乐昌铅锌矿为重点,加强矿山采选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的建设,强化选矿废水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实现选矿废水回用不外排。加快推进矿山采选企业尾矿砂的综合利用,加强矿区和尾矿库生态修复,降低重金属污染环境风险。加快推动铅酸蓄电池行业清洁化改造,推广采用智能型全自动铅粉生产技术。加强武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构建流域上下游的联防联治体系。

汕头潮阳区:深入实施《汕头市贵屿地区电子废物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着力加强区域电子废弃物拆解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提升园区绿色发展水平。按照“培育一批领跑企业、整合一批小散企业”的思路,鼓励企业实施兼并组合,实施电子废物回收利用工艺流程改造等技术改造,进一步降低电子拆解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严格控制电子废物回收流通环节,构建电子废物回收体系。进一步完善区域环保设施建设,着力推进北港河环境综合治理以及周边受污染农田和拆解场地污染土壤的修复治理,实施一批生态治理修复工程项目,推动贵屿镇村环境不断好转,到2020年,实现大气、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重金属指标稳定达标。

清远清城区:深入实施《清远市电子废弃物污染环境整治规划(2012-2020)》,按照“取缔一批,整合一批”的思路,着力推进电子废弃物拆解企业的搬迁入园整治,加快电子废弃物拆解环保型循环经济园区建设,加强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升园区生态化建设水平。实施有色金属冶炼、电镀等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加强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强化废气重金属排放控制,降低重金属排放强度。加强区域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加快遗留重金属残渣的清理,着力推进龙塘河和长冲河的综合整治,逐步改善区域重金属环境质量。

韶关浈江区:深入实施《韶关市涉重金属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5-2020年)》,加快实施韶关冶炼厂的搬迁,加强金属冶炼、冶炼废渣资源回收利用等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协同控制汞、铅、镉、砷、铊、锑等重金属的排放。加强企业无组织排放的控制与治理,实现废气重金属稳定达标排放。

韶关凡口铅锌矿周边地区:落实《仁化县董塘镇环境综合整治方案》重点任务措施和工程项目,着力推进丹霞冶炼厂等金属冶炼企业技术改造,鼓励采用国内或国际先进的有色金属短流程冶炼工艺。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推广冶炼企业废水分质回用集成技术,推广采用高效捕集装置处理含重金属烟气,减少末端重金属排放。着力推进凡口铅锌矿伴生矿及尾砂循环利用等尾矿库尾砂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提高尾矿库尾砂综合利用水平,降低尾矿库尾砂堆存带来的环境安全隐患。

韶关大宝山矿区及周边地区:深入实施《广东省大宝山矿区及周边环境保护与综合整治方案(2010-2020年)》,持续推动区域涉重金属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加快李屋拦泥库清渣工程进度,切实做好“控源截污”工程,强化尾矿库污水处理厂运行日常监管,加快建设横石水流域重金属综合整治国家示范区,开展横石河河道生态修复,逐步恢复流域生态功能,促进流域重金属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力争到2020年横石水监测断面主控重金属稳定达标。

(2)省重点防控区

茂名市高州市、茂南区:着重推进区域皮革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对皮革制造企业的执法监督,杜绝取缔关停企业“死灰复燃”,加强制革废渣废料安全处理处置,加快废水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实现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大力推进高州皮革加工统一定点园区建设,明确园区分质排放、精细管理的相关要求,建设完善污水集中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逐步推进企业入园清洁化改造,加强污染集中控制,降低重金属排放量。

云浮市云城区、云安区:加强云浮硫铁矿矿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矿区雨污分流设施建设,实施清污分流;升级改造矿区废水治理设施,强化废水中重金属铊的协同控制。依托云浮硫铁矿企业集团公司,加强云浮市云安区循环经济化工示范基地建设,创建硫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区,提升硫铁矿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推进云硫化工厂等硫化工企业清洁生产改造,重点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强化废水中砷、铊等重金属的协同治理,降低重金属排放量。

2.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全面实施《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建设韶关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重点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力争到2020年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广州、深圳、佛山、中山等珠三角地级以上市结合“三旧”改造实际开展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环境监管试点,强化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环境监管;韶关多金属矿山集中区以镉、铅等重金属污染为重点,对污染耕地采取农艺调控、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严控农产品超标风险;清远清城区和汕头贵屿以电子废物拆解遗留场地和以铜、铅等重金属污染的农田为主,强化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的环境监管和污染耕地的治理修复;汕头澄海区以莲花山矿区周边受污染耕地为重点,强化砷等历史遗留土壤污染治理,严控农产品超标风险。

3.加强涉重金属工业园区(基地)环境管理。

涉重金属工业园区(基地)应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标准,科学评估园区(基地)环境风险,提出园区(基地)风险防范工程措施,推进园区化集中建设、集中管理,实现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推进中德金属生态城等涉重金属工业园区建设,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收集处理系统及雨污分流系统等环保基础设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园区(基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全面推进顺德杏坛电镀集中区、中山高平电镀基地等电镀工业园区(基地)的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提升园区(基地)污染治理水平。研究制定涉重金属工业园区(基地)建设、环境综合整治、规范管理标准,明确分质排放、精细管理主要技术要求。鼓励和推进有条件的园区(基地)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提升园区(基地)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对建成的涉重金属工业园区(基地),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善或治理设施长期运行不正常的,暂停审批园区(基地)内生产建设项目。加强园区(基地)风险防控及应急设施建设,完善事故应急体系,全面提升园区(基地)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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