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的指导意见》印发(附全文/解读)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8-03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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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日前,工信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提到,到2020年,基本实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信息畅通、快速响应、功能完善、资源共享、供需对接便捷、服务范围广泛覆盖、品牌影响力大幅提升的目标。形成一批运作规范、服务业绩突出的窗口平台和服务机构,服务供给总量有效扩大,服务满意度90%以上,推动平台网络服务网络化、品质化、精准化、智慧化发展。以下为具体内容:

两部委关于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以下简称平台网络)是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支持和批复,由一个统筹全省服务资源的枢纽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与若干个贴近需求、提供直接服务的“窗口”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窗口平台),通过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同构成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骨干架构和基础环境。为充分发挥平台网络的作用,促进平台网络平稳和有效运营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各地平台网络为依托,推动“互联网+”中小企业服务深度融合,广泛集聚各类社会服务资源,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能力,优化创业创新服务环境,不断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以满足中小企业公共服务需求为目标,加强政府在政策制定、购买服务、监督评价等方面的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提升平台网络服务能力,构筑健康可持续的服务生态。

坚持需求对接与供给提升相结合。依托广泛分布的窗口平台和服务机构,充分对接和挖掘中小企业公共服务需求,加大特色化、个性化服务产品供给,不断创新服务模式,补齐服务短板,提升平台网络服务水平。

坚持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汇聚与整合社会各类服务资源,推动平台网络线上线下服务衔接,提供及时、便利、精准的服务。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实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信息畅通、快速响应、功能完善、资源共享、供需对接便捷、服务范围广泛覆盖、品牌影响力大幅提升的目标。形成一批运作规范、服务业绩突出的窗口平台和服务机构,服务供给总量有效扩大,服务满意度90%以上,推动平台网络服务网络化、品质化、精准化、智慧化发展。

二、定位与职责

(四)平台网络。平台网络以中小企业需求为导向,以向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和增值性服务为主要内容,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平台为依托,广泛集聚和共享服务资源,提高服务能力,对接服务需求,是中小企业服务资源的重要供给者,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平台网络的运营和持续完善,通过政策引导、资源统筹、制度建立、任务委托、运营监督等方式推动平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服务协同、运作规范,为中小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证的服务。

(五)省平台。省平台作为平台网络的枢纽,要发挥枢纽作用、集聚作用、带动作用,建立和完善统一的服务规范,通过协议联合、招标、提供服务项目机会等形式组织带动优质服务资源和优质服务项目,并积极汇集和宣传政府发布的服务信息和方针政策,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窗口平台。

(六)窗口平台。窗口平台以满足企业需求、做好贴身服务为宗旨,要充分发挥贴近企业、了解需求的优势,自主开展并配合省平台开展服务需求调研,及时向省平台传递服务需求,并依据服务需求开发服务产品,组织服务机构开展精准服务,接受省平台运营服务机构的业务统筹。切实做好线上线下服务的衔接,实现所有服务活动在本省市的平台网络系统中有记录、能追踪、可考核。

三、重点任务

(七)扩大覆盖范围,强化平台网络骨干架构作用。各地依据本地区产业特色和中小企业发展需求,进一步扩大平台网络覆盖范围,延伸服务触角,增加服务节点,拓展平台网络在区、县的纵向覆盖以及在各类重点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创业创新基地等的横向覆盖。以平台网络为核心集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资源,鼓励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与平台网络对接,引导各领域资质好、能力强、信誉佳、规模大的优质服务机构在平台网络聚合。

(八)推动开放共享,加强平台网络服务资源深度合作。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引导平台网络建立服务资源、服务信息等共享机制,鼓励省平台之间、省平台和窗口平台、窗口平台相互之间签订服务合作协议,规范不同主体间资源共享与合作方式。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将平台网络作为中小企业工作平台,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工商、税务、银行、金融机构等支持省平台和窗口平台开展服务,开放共享相关数据资源,推动平台网络与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的交流、对接,以及深度合作。

(九)探索长效机制,引导公益性服务和增值性服务有序发展。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实际建立公益性服务清单,明确公益性服务支持范围、服务要求与服务标准,对符合清单要求的公益性服务,应以政府购买服务或补贴方式给予支持。各级平台可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集聚服务资源、对接企业需求,鼓励平台积极拓展有深度、有特色的个性化增值服务,以开展公益性服务为基础,增值性服务为重要补充,提高平台网络持续发展能力。

(十)创新服务方式,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支持平台网络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新的服务产品、新的服务模式,推动线下服务线上化,快速提升线上服务活跃度。鼓励利用线上服务拓展和带动线下服务,通过线上展示、线上服务超市等服务形式扩展线下服务内容,利用线上平台、微信、微博等渠道开展线上线下同步的服务活动,引入互联网金融、分享经济、众创、众包等新模式扩充服务供给方式。

(十一)提高服务水平,提升个性化精准对接能力。鼓励省平台和窗口平台通过订单式服务、“一企一策”专家会诊、个性化定制服务、互动平台等方式助力服务机构开展特色化、精准化服务,提高服务对接效率,改善服务对接体验,逐步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向网络化、品质化、精准化、智慧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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