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6-07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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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27日

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是贯彻落实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实施“十三五”医改规划的重要一年。深化医改工作要坚持以推进健康陕西建设为统领,以综合医改试点为抓手,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推进的基本路径,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三医”联动,制定和落实好各项医改政策,着力抓好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制度建设,统筹推进相关领域综合改革,进一步增强医改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努力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

一、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文件

1.制定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卫生计生委负责,2017年6月底前完成)

2.制定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2017年6月底前完成。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3.制定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2017年8月底前完成)

4.制定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省卫生计生委负责,2017年9月底前完成)

5.制定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国资委负责,2017年9月底前完成)

6.制定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2017年9月底前完成)

7.制定医教协同推进医学人才培养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2017年9月底前完成)

8.制定完善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卫生计生委负责,2017年10月底前完成)

9.制定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政策。(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省财政厅、陕西保监局负责,2017年10月底前完成)

10.制定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省卫生计生委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全面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

11.多形式组建全科医生服务团队,家庭医生签约实行网格化管理、团队化服务,以重点疾病和重点人群入手,进一步明确签约组织方式、签约形式、服务内容、考核办法等。全面落实签约服务筹资、差异化医保支付、职称评审等各项配套政策,探索全科医生收入与签约履约挂钩机制,改革完善家庭医生分配机制。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达到60%以上,把所有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12.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设立全科医学科,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应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每万名居民至少有2名全科医生。以支付方式改革为纽带,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诊疗总量力争达到60%左右,县域内就诊率力争达到90%左右。(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13.每个设区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医疗集团),有条件的市加快建立第二医疗集团。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在大城市实行医联体+全科医生的模式;在市区推行医疗集团,推动医疗集团、医联体建立内部上下转诊机制;在县域全面推行县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试点医疗共同体;跨省域组建专科联盟;在边远地区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14.完善常见病种出入院和双向转诊标准,合理确定差别化报销比例,重点畅通向下转诊渠道,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推动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向下转诊,开展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服务模式试点。组织开展三级医院日间手术试点。(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15.督促市、县落实《陕西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及资源配置标准(2016-2020年)》,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数量和规模。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功能互补,层次分明,协作有力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16.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和学科建设,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科室以及紧缺专业临床专科建设。实现贫困县县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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